一、地方人民政府主體責任
1、縣人民政府主體責任
責任人:周登高
職務:桃江縣人民政府縣長
聯系電話:0737-8812345
職責:統籌負責全縣農村飲水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制度保障、機構管理、人員和工程建設及運行管理經費落實工作,明確有關部門農村飲水安全管理職責分工等。
2、鄉鎮人民政府主體責任
職責:各鄉鎮人民政府落實本鄉鎮范圍內農村飲水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負責本鄉鎮范圍內農村飲水安全的組織領導、制度保障、工程建設、運行管理。明確所轄村委(包括自然村)運行管理責任人,制定具體管理制度等工作。
責任人:詳見公示明細表(附后)
二、相關行業部門監管責任人
1、水行政主管部門監管責任人
責任人:符心冰
職務:桃江縣水利局局長
聯系電話:0737-8822519
職責:水利局是農村飲水安全行業監督指導責任主體,負責組織做好農村供水項目前期工作、工程建設和運行管護,負責績效管理和項目監督檢查。
2、衛生健康部門監管責任人
責任人:李靜
職務:桃江縣衛生健康局局長
聯系電話:0737-8201799
職責:負責農村飲用水水質監測檢測和衛生監督,建立和完善農村飲用水水質監測網絡。授權縣衛生監督執法局履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衛生行政許可,日常水質衛生狀況監管,暴發性疾病行政執法等工作。
3、生態環境部門監管責任人
責任人:周志剛
職務:益陽市生態環境局桃江分局局長
聯系電話:0737-8822535
職責:負責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定、環境監管與保護,建立和完善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監測網絡。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三、供水單位運行管理責任
職責:各供水管理單位、村委會是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責任主體,負責向用水戶提供符合水質、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務,保障正常供水,落實相應人員,做好水源巡查、工程運行管理、水質檢測、水費計收及維修養護工作。
責任人:詳見公示名單
本公示責任人員若遇人事變動,責任人員由接任該職務的領導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