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水節水管理處表示,依據市政府141號文件,全市12家自備水廠因為向市政設施(含內外秦淮河、金川河等)排放污水,必須在每月15日及時上繳污水處理費。
目前,市自來水總公司供水范圍內,1元/立方米的污水處理費代收費情況良好。但是12家自備水廠繳納情況卻不一致:金陵石化、南京鐵路給水公司、南京化纖廠等多家單位積極配合,也有類似南化集團的“老賴”,個別自備水廠還存在著非常便宜的福利水的情況,造成自來水同城卻不同價。
市政部門透露,將通過南化集團這一典型,力促2006年年底實現自來水同城同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