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據介紹,自“十三五”以來,武漢市供水能力大大提升,完成中心城區7座水廠和新城區4座水廠新、改、擴建工程,新增供水能力81萬噸。同時,城市供水質量有了顯著提高,智能化供水平臺成形,直接接入全市近5000個二次供水泵房,年底收尾的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將有160萬人受益。
新華網武漢11月1日電(劉桔、廖宇智)從11月1日起,《武漢市供水條例》正式施行。與此前《武漢市城市供水用水條例》相比,新條例縮短了暫停供水的時限,規定“供水單位搶修、更換或者檢修供水設施,應當在24小時內恢復供水”。
據介紹,自“十三五”以來,武漢市供水能力大大提升,完成中心城區7座水廠和新城區4座水廠新、改、擴建工程,新增供水能力81萬噸。同時,城市供水質量有了顯著提高,智能化供水平臺成形,直接接入全市近5000個二次供水泵房,年底收尾的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將有160萬人受益。

圖為武漢白沙洲水廠。新華網發
但是,武漢供水存在城鄉統籌不全面、系統布局不完善等不足之處。在1995年制定的《武漢市城市供水用水條例》基礎上,武漢調整制定了《武漢市供水條例》,對推進城鄉供水用水一體化、優化獲得用水營商環境、加強水源和水質監管、供水設施維護和應急處置、二次供水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
新條例還將暫停供水時限進一步縮短。新條例規定,供水單位搶修、更換或者檢修供水設施,應當在24小時內恢復供水;24小時內不能恢復供水的,應當采取臨時供水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此前,《武漢市城市用水供水條例》規定,暫停供水超過48小時的,城市供水企業必須采取臨時供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