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拆遷,開發商竟然在施工前將34只水表擅自拆除,造成該小區業主用水量無法認定。昨(12)日,記者從市水務集團獲悉,按照相關規定,開發商代該小區業主支付因違規拆除水表造成用戶用水量無法認定應交而未交的水費7000余元。
據介紹,水務集團供水工作人員來到城區某小區準備抄表時,發現該處34只水表不翼而飛,原水表所在地已經變成一片廢墟,成為一個在建的工地。水表都到哪去了?經過工作人員詢問才知道,該小區正在進行拆遷,負責拆遷的施工隊竟將34只水表擅自拆除。按照《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條例》、《綿陽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建設工程在開工前,建設單位、建筑安裝施工企業應當向供水企業查明地下供水管網及附屬設施鋪設情況,對施工時可能影響供水設施安全的,應當采取相應保護措施,因施工損壞供水設施的,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工作人員找到開發商,開發商了解這些規定后表示愿意承擔其拆遷隊所遺失水表、表前管道及水損費賠付費用,并愿意代該小區業主支付因違規造成用戶用水量無法認定應交而未交的水費,共計7000余元。
當前,很多小區正在施工、改造,市水務集團溫馨提示:不能擅自移動、拆除供水設施,而要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到供水企業辦理相關事項,否則,會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