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規定通過審議,將通過用水量計算垃圾量
垃圾費水費捆綁繳費
本報三亞4月14日電 (記者卓上雄 見習記者李佳飛)記者今天從三亞市政府獲悉,三亞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規定已經制定,并于日前通過了市政府常務會的審議,將在報省政府法制機構備案后正式發布實施。據這一規定,按照“污染者付費”原則,三亞城鎮區域內所有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
據了解,生活垃圾處理費為事業性收費,將按月收取。本著“簡便、有效、易操作”的原則,采取生活垃圾處理費與水費合并收取方式,采用“水消費量折算系數法”計算不同類別用水戶的單位用水量所對應的生活垃圾產生量,按量計費隨水費按月收費。
水消費量折算系數,是指每消費一立方米水在社會經濟活動過程中所產生的生活垃圾量的比率。規定提出,使用自來水的用戶,其用水量按照水表顯示的量值計算,使用自備水源的用戶,已安裝水表的,其用水量按水表顯示的量值計算,未安裝水表的,其用水量按取水設施銘牌流量滿負荷連續運行的取水能力計算。
據介紹,按社會經濟活動的特點和一般規律,生活垃圾產生源分為居民、商業(含賓旅館業)、餐飲業、機關團體(含醫療機構)、建筑業(含工業)、集貿市場、學校(含幼兒園、敬老院、福利院)、其他等8大類,各類的具體劃分范圍和生活垃圾處理費折算系數,將由市環衛主管部門會同市價格、財政主管部門制定,報市政府批準。特殊垃圾產生源(園林、市政綠化、單一性經營游泳場館、制冰廠、洗車場等)的垃圾處理費,按其生活垃圾產生量計收,生活垃圾產生量由繳費單位報市環衛主管部門核定。
使用自來水的用戶,其生活垃圾處理費由市環衛主管部門委托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一并收取,使用自備水源的用戶,其用水量由市水務主管部門核定,生活垃圾處理費由市環衛主管部門根據市水務主管部門核定的用水量按折算的生活垃圾產生量計費收取。
規定同時明確,對實施生活垃圾自收自運的單位,需經市環衛主管部門批準并自覺接受市環衛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自收自運生活垃圾,必須使用專業運輸車輛,按規定時間和運輸路線將生活垃圾運至垃圾處理場,并按其進場量交納生活垃圾處理費。自收生活垃圾而由市環衛作業部門代運的單位,應按垃圾量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
糞便、渣泥屬于生活垃圾,其清掏清運處置按垃圾量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
規定要求,征收生活垃圾處理費,應當使用非稅收入票據,收入全額繳入當地財政,納入財政工作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于城鎮生活垃圾的收集、運輸和處置,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征收的生活垃圾處理費不足以支付生活垃圾處理實際所需費用的,由當地財政給予補貼。
繳費義務人按照規定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的,由代收單位或市環衛主管部門催繳;逾期仍不繳納的,由市環衛主管部門提請市綜合執法部門處以應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3倍的罰款,但對單位的罰款額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對個人的罰款額最高不得超過1000元。
收取生活垃圾處理費后,城鎮環衛管理部門原收取的生活垃圾清運等相關費用一律取消。城鎮主次干道、街巷、廣場等公共區域生活垃圾的清掃、收集、運輸、處置費用由當地財政負擔。
國有農場、旅游度假區、開發區、產業園區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按照本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