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籌集南水北調工程基金,經天津市政府批準,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印發了《關于調整非居民自來水價格的通知》。從2010年4月1日起,調整本市非居民自來水價格。
據悉,市自來水公司以及靜海、津南、西青賽達水務公司供非居民用水價格每立方米上調0.80元。即:工業、行政事業、經營服務用水每立方米由6.70元調整為7.50元;特種行業用水每立方米由21.10元調整為21.90元。調增的收入主要用于南水北調工程基金。
具體收費辦法是:調整后的非居民用水價格自2010年5月1日抄見水量起執行;對使用IC磁卡水表的單位用戶,調整后的價格自2010年4月1日購買水量起執行。
市發改委(物價局)要求各供水企業要精心組織,嚴格執行價格政策,認真做好相關人員業務培訓、網絡調整以及用戶的宣傳解釋工作。要求各單位、各企業進一步加強管理、節能降耗,努力消化提價影響。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將加強水價和市場價格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