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為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水質監管,筑牢群眾飲水安全的第一防線,蓬江分局通過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設立圍蔽圍欄和告示牌、安排執法人員開展監管巡查等方式,全力強化飲用水水源保護,確保群眾飲水安全。
▲執法人員現場對違規當事人進行普法教育和勸離
下一步,蓬江分局將強化與相關部門的監管聯動機制,加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日常管理力度,同時堅持做好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宣貫,營造共治共享護水氛圍,切實保障民眾飲用水安全,共同筑牢飲用水水源地及轄區內水環境的安全防線。
知識拓展
水是生命之源。保護好我們賴以生存的生命之源,是每一位公民的應盡之責。生態環境部門呼吁廣大市民,切勿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從事垂釣、游泳、旅游等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共同保護好飲用水水源。
Q
我想保護飲用水水源地,應該怎么做?
A
1.一級保護區內不要進行游泳、垂釣、露營等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
2.一級保護區內不要進行放養畜禽活動;
3.不要在水域邊清洗衣物、車輛和農作物;
4.不要在水域邊堆放垃圾或焚燒垃圾,更不能向水域傾倒垃圾;
5.保護區內農業種植不使用高殘留、劇毒農藥及超標準施用化肥,發現有污染水源的現象要及時勸阻或撥打12345舉報。
Q
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開展違法活動,需要負怎樣的法律責任?
A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從事網箱養殖、旅游、游泳、垂釣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
第九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從事網箱養殖或者組織進行旅游、垂釣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個人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游泳、垂釣或者從事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Q
蓬江區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目前有哪些?
A
蓬江區目前有3個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分別是:
1.那咀水庫飲用水源保護區
一級保護區水域保護范圍:杜阮鎮那咀水庫取水口半徑300米范圍內的水域。
2.西江飲用水源保護區
一級保護區水域保護范圍:長度范圍:棠下水廠取水口上游1000米處起至下游1200米的河段;寬度范圍:以西江中泓線為界,棠下水廠一側的江面保留50米寬的航道,從航道邊界線到棠下水廠一側河堤內的水域。
3.江門市區飲用水源保護區
一級保護區水域保護范圍:江門市區西江自來水廠周郡吸水點上游3000米起至篁邊吸水點下游1000米的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