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十部門發布了《關于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的指導意見》,提出實施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工程,選擇缺水地區積極開展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示范。2022年,生態環境部等四部門聯合發文,明確了首批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范圍城市,在全國開展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建設。
根據生態環境部要求,要推薦缺水狀況較嚴重、工作基礎較為扎實、試點實施方案編制質量較高的地級及以上城市(不含直轄市的市轄區縣)申報試點。
2022年2月,自治區制定了《自治區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實施方案》,以烏魯木齊市、克拉瑪依市、哈密市、吐魯番市等4個缺水地區為重點,開展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示范。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會同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水利廳組織地級城市開始編制試點方案。2023年5月,自治區將4個地級城市向國家申報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
哈密東天山水務集團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出水口。胡玉奇攝
“哈密、烏魯木齊兩城市再生水循環利用基礎相對較好,針對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均有布局,在多個規劃中提出相應的目標、任務和工程。”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水生態環境處處長呂任生表示,兩地入圍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城市,不但對兩市用水、節水、護水起到促進作用,對于全疆區域統籌“三生”用水也提供了借鑒。
根據試點目標,到2025年,哈密市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可達到70%,烏魯木齊可達60%。
除以上兩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一師阿拉爾市、第八師石河子市也入圍了此次試點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