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日前下發《關于進一步推進綠色生態南昌建設實施方案》,擬召開價格聽證會,對提高全市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進行聽證,預計將再次適度調高南昌市污水處理費的征收標準。
去年七月,南昌市召開的城市污水處理費調整聽證會就備受市民關注。去年八月開始南昌市物價局調高了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居民用水污水處理費由每立方米0.22元調整為0.50元。時隔一年,據南昌市物價局有關人士稱,南昌市現行的城市污水處理收費仍然偏低,城市污水集中處理運行收不抵支,制約了城市污水處理事業發展。
另外,根據國務院06年下發的《關于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明確指出:“全面開征城市污水處理費并提高收費標準,噸水平均收費標準原則上不低于0.8元。”有關人士指出,根據上面的精神,適度調高南昌市污水處理費的征收標準是必須的。至于本次何時召開污水處理費調整聽證會,目前還未確定準確的時間,但已在著手準備相關事項。
據介紹,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的調整將有利于促進可持續發展,建立符合市場經濟和市場化經營的污水處理機制,堅持合理利用水資源和防治水污染相結合,為城市的經濟發展提供可靠的治污保障和良好的水體環境。此外,隨著污水處理率的不斷提升,水體環境將進一步改善。調整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充分運用價格機制,可使城市居民充分認識污水治理的復雜性,達到自覺節約水資源、減少排污量的目的,提高環保意識,養成節約用水的習慣。同時,調整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充分運用價格杠桿作用,可以制約高能耗、高污染行業發展,達到節能減排和保護環境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