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農村飲水安全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隴西縣創新提出推行了“1+4”農村供水模式(1即全面推行“三級”管理模式,4即在全面推行“三級”管理模式的基礎上,配套形成農村供水責任保險、農村飲水安全信息收集快速處置、農村飲水安全負面清單、鄉村水管員隊伍建設等4項制度),健全完善長效管理機制,著力提升農村供水保障能力。
一是推進產權移交,明確管護主體。針對工程產權不清、管理主體缺失、管護職責不明等原因造成的農村供水管網及設施被隨意破壞,且發生問題后配合不積極,出現推諉扯皮,嚴重影響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用水的問題,制定印發《隴西縣農村飲用水供水管理實施方案》,遵循“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全力推行“三級”管理模式,對工程產權進行明確,其中國有資產(干管、支管、分支管及附屬工程)由縣專管機構負責維修管護;村集體資產(村級管網及附屬工程即智能總表以下入戶三通以上)由鄉鎮負責統籌協調村社維修管護;私有財產(從自然村分戶水表井起到戶內的所有管道及檢查井內外設施)由農戶自行管理。通過工程管護權屬移交,徹底明晰農村供水工程產權歸屬,明確并落實工程管護責任主體,初步實現“共建、共管、共享”的目標。同時,針對安裝的機械水表需定期進行人工抄表,抄表周期長,群眾水費上繳不及時等導致水費收繳難度大的問題,積極創新水費收繳方式,按照村級每噸上交2.5元,提留0.6元的水費計收標準,全面推廣物聯網智能水表和IC卡水表農村供水計量設施的安裝,推動農村群眾用水“先繳費、后用水”制度的落實。通過全面推行智能水表預售,不僅徹底解決水費收繳難的問題,而且使得農村群眾用水情況能夠得到及時了解掌握。
二是組建管護隊伍,加強工程管理。針對農村供水工程點多、線長、面廣和管護力量不足、經驗不足,造成的管理任務繁重,管線巡檢不專業、頻次不高,維修不及時的問題,尤其入戶設施和村級管網得不到及時有效管理的問題,組建成立由縣農村供水管理所專業力量為骨干的應急搶險隊,所屬各供水管理站和公益性村級管水員組成的農村供水專業管理隊伍,其中:縣農村供水管理所應急搶險隊主要負責全縣境內干支管及附屬設施的搶險維修,并對支管以下工程提供技術指導;所屬各供水管理站主要負責管轄范圍內供水管道、調蓄工程、各類閘閥井等工程設施的巡查和搶險維修;公益性村級管水員主要負責各自管轄區內戶內設施和村級管網的巡查和一般性維修。通過管水員隊伍的組建,壯大管理隊伍,加強農村供水工程管護力量,切實增強全縣村級供水工程的建后運行管理,尤其是提高了工程末級涉水事務管理水平,使得各級管護實現無縫對接。同時,為提高管水員業務能力,隴西縣還積極開展“理論+實操”的全覆蓋業務技能培訓,有效解決各級管水員政策不熟、職責不清、業務不精、責任不強的問題,有力推動農村供水工程從“有人管”向“管得好”的轉變。
三是引入保險機制,增進群眾滿意。針對農村供水不時發生的管網破裂,且賠償責任不明,賠償能力不足,造成的群眾財產損失,引發群眾頻繁上訪的實際難點問題,率先在供水工程管理中引入保險理賠機制,建立“災毀+管養”的農村供水設施商業保險模式,形成“災前預防、災中搶險、災后搶修”的全過程保障機制。遵照“政府引導、農戶自愿、分級負責、全面覆蓋”的原則,按照用水戶每年每戶5元/10元、行政村每年每村1000元/2000元、專管機構每年2萬元的標準收繳保費。通過引入保險理賠,充分利用保險在防災減災、民生保障和社會管理等領域的功能作用,有效提升農村供水體系安全管理能力和應急保障能力,減輕因供水管網破裂等造成的群眾財產損失,最大限度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群眾切身利益,并有效化解水毀矛盾糾紛,為用水戶提供全面風險保障和優質保險服務,提高農村用水戶的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真正實現“小保險”解決民生供水“大問題”的目的。
四是暢通反饋渠道,確保及時處置。針對工程分布廣、埋設地下,發生跑冒滴漏現象不易察覺,且隱患問題發現后,反饋渠道不暢,得不到及時、妥善處置和不能及時高效處理群眾投訴的問題,緊緊圍繞省水利廳印發的《農村供水投訴問題處理辦法(試行)》,建立農村供水工程信息收集快速處置機制,建立問題清單和整改臺賬,確定專人負責農村供水各類問題收集答復和轉辦工作。對排查發現和群眾反映的涉水問題,在1小時內進行上報、2小時內進行處理,一般問題24小時內處置完成、48小時內進行銷號,對48小時未能處置或未完成銷號的72小時內進行督辦。針對各級有計劃的停水,要求在停水48小時之前通知相關鄉鎮,并充分利用各級各類媒體平臺進行告知,引導群眾做好儲水準備。同時,對農村飲水安全監督電話進行及時更新和公開,進一步暢通問題反饋渠道。通過建立健全問題快速發現和響應機制,不僅規范農村供水投訴問題處理工作,確保各方面反饋和群眾反映農村供水問題得到及時、有效、妥善處置,而且降低工程水損,做到農村供水安全問題早發現、早解決,也進一步提升廣大群眾對農村供水服務的滿意度,真正做到了“小問題不出村、大問題不出縣”。
五是建立負面清單,確保責任落實。針對工程管理中可能出現的責任不夠重視,責任落實不到位、靠的不實的問題,隴西縣結合工作實際,建立農村供水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將農村供水管理責任落實情況納入縣政府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考核重要內容,全部列入負面清單進行管理約束,在每季度縣上開展的政府履責考核“實施鄉村振興農村供水保障工作考核”指標中予以扣分,并責令全年考核分值較低、排名靠后的管理單位主要負責人在全縣相關大會上進行表態發言,充分發揮檢查考核“指揮棒”作用,倒逼管護責任落實。通過建設負面清單,進一步完善監督機制,有效杜絕農村飲水安全狀況監測不力、問題整改不徹底、工程管理不到位、漠視群眾利益等工作作風不嚴不實問題的發生,切實將責任和壓力層層傳導下去,推進農村供水保障政府主體責任、水利等部門行業監管責任、供水單位和用水村社、用水戶運行管理責任這“三個責任”從有名向有時有效轉變,推動管理責任落細落實落到位,并且通過負面清單的推動作用,提升管理效率和效能,倒逼一些農村群眾急難愁盼的飲水難點問題的解決,讓負面清單發揮了最大的正面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