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廣西壯族自治區環保部門獲悉,從2008年第四季度起,廣西所有的市縣將全面開征污水、垃圾處理費,其中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平均0.8元/立方米,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月征收標準,地級市不低于7元/戶,縣(市)不低于5元/戶。
廣西目前正在全面推進為期3年的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工作,影響這一工作進程的關鍵因素是資金籌集問題.。在所需全部151.77億元中,開征污水垃圾處理費將解決其中8億元左右。為更快落實資金,有關部門還計劃以收費權為質押,擴大利用銀行貸款規模。
據悉,此前廣西開征污水處理費的只有南寧、柳州、桂林等11個設區的城市和陽朔、靈川等少數縣;開征垃圾處理費的只有南寧、桂林等9個設區城市和北流市等少數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