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重慶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重慶市《三峽庫區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規劃(修訂本)》實施方案。該方案提出,重慶市要逐步提高污水和垃圾處理收費標準,改進征收方式。
未來重慶市將建設10個城市污水處理廠和3個污泥處理中心,在庫區74個重點鎮建設污水處理設施,新增日處理污水能力74.2萬噸,日處理污泥能力950萬噸。
在今年底前,重慶市將完成所有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對未達到排污許可證規定的企業實行限產限排。對在2008年12月底前未完成治理的超標排放水污染物企業,實行停產治理或依法關閉。
會議還審議決定,在都市區建設7座污泥處置中心,在庫區及影響區設置31個區縣深度處理站,以及時處理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大量污泥。重慶市市長王鴻舉說,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最好焙干運送到水泥廠焚燒,嚴格控制用于果樹、糧食作物等施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