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江西省委常委會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十大調研課題之一,同時也是江西省推進建立環鄱陽湖生態經濟區重要舉措之一的“以抓治污為重點,從源頭上防止和控制污染排放”,此課題調研階段目前已結束。4月29日,江西省發改委牽頭有關部門召開專家座談會,就該課題的討論稿征詢專家意見,江西省要求設區市中心城區今年年底、縣城力爭兩三年內全部建成投運,鄱陽湖周邊縣市和省內五大河流上游縣市先期啟動項目建設,得到專家充分肯定。
將建78個污水處理項目
按照兩年內建成縣(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的要求。從8月1日開始,到2010年1月1日前,江西省新建縣(市)污水處理設施78座,新增日處理污水能力190萬噸;新建縣(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80座,新增日處理垃圾能力9600噸。以上目標將分兩步達成。
第一階段:從今年8月1日開始,開工建設鄱陽湖周邊、省內五大河流上游以及具備條件的其他縣(市),共43個縣(市)污水處理設施項目、40個縣(市)垃圾處理設施項目。明年7月1日前建成并投入運行。
第二階段:明年7月1日前,開工建設其他35個縣(市)的污水處理設施項目、42個縣(市)垃圾處理設施項目。2010年7月1日前建成投入運行。
污水處理企業免三年所得稅
對污水、垃圾處理建設項目列入江西省重點工程管理,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對污水處理費收入免征營業稅;隨水費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免征增值稅;企業從事污水處理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