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起,福建省漳州市區即薌城、龍文兩區的城區,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將由0.8元/噸調整為1元/噸。12月17日,記者從漳州市供排水管理處收費管理科獲悉,市區居民自來水價格也將由原來的每噸2.14元升至每噸2.34元。
漳州市供排水管理處收費管理科科長楊浩穎介紹,此次調整早在2005年10月,漳州市建設局、物價局即按程序舉行聽證會,“當時市政府考慮到群眾承受能力,決定采取一次聽證,分兩次實施的調價方案。”即自2006年1月1日抄見水量起,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調整為0.8元/噸,自2008年1月1日抄見水量起,調整為1元/噸。除了自來水用戶,自備水源取水用戶也將收取相同的污水處理費。
楊浩穎說,市區污水處理的成本每噸在1元以上,每年政府都得在污水處理上補貼大量資金,費用都用于漳州市污水處理事業的支出。此次提價從2008年1月1日抄見水表量起,而當日抄見的水表量就是本月用水量,因此,本月用水的污水處理費就已經提至1元/噸。
另據了解,以水為主要原料的生產單位(如釀造、罐頭、飲料生產企業等),其污水處理費的計量,以總用水量扣減產品含水量后計算,有污水排放計量裝置的按實際污水排放量征收。調整范圍除了市區外,薌城、龍文兩區內的藍田、金峰、龍文開發區同樣執行新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