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湖南省桃江縣水務局根據目前新增保有取水許可證數量,對縣級管理取水單位下發《關于調整2018年度用水計劃的通知》,嚴格實行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的用水制度和執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
此次下達桃江縣縣級管理取水單位取用水計劃指標為8.49億立方米,涉及取用水單位79個。通知要求取用水單位必須嚴格按照下達的用水計劃取水,不得擅自擴大取水。要嚴格執行核準的計劃取水量,不得超計劃用水,不足部分從節約用水中解決。對超計劃用水者,將按《湖南省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按照規定標準的1.5倍繳納水資源費。取水單位或個人必須及時按標準繳納水資源費,不得拖欠。拒不繳納、拖延繳納或者拖欠水資源費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七十條規定,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部分千分之二的滯納金,并處應繳或者補繳水資源費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近年來,為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桃江縣進一步加強用水計劃管理,實行總量控制,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按照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和“三條紅線”的要求,加強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積極開展水平衡測試、完善節水管理制度、加大節水技改投入,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做到計劃用水、合理用水、科學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