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住建局日前發布了執行《東莞市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實施方案》(以下簡稱“《節水方案》”)的通知,意在積極推進節水“三同時”管理工作,加強海綿城市建設內容管理工作和開展節水型居民小區創建工作。
《節水方案》要求,使用公共供水和自備水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均必須配套建設節水設施和使用節水型器具,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確保新建、改建、擴建樓宇節水設計符合規范,節水器具普及率達100%。
如何推進節水管理工作?首先,在設計階段要抓好設計源頭;其次,在施工階段,要加強施工監管;再次,驗收階段,嚴把驗收關。
設計階段,抓好設計源頭。各設計企業、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嚴格按照現行的相關標準或技術規范進行節水設計、審查。各設計企業應在設計文件中明確要求使用建設節水設施,各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嚴格按要求對設計文件中有關的節水設施進行把關。通過施工圖審查備案的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必須滿足《方案》與節水有關的現行標準或技術規范的要求。
其次,施工階段,加強施工監管。施工材料如何把關?建設工程所使用的衛生器具、器材、節水設備、管材、管件和計量儀表的設置等應滿足與節水有關的現行標準或技術規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