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灌溉用水量的影響因素很多,如果不加區分,針對每一~種情況確定灌溉用水定額,盡管可以做到很科學、很合理,但不具備可比性,因而失去意義。筆者建議把灌溉用水量的影響因素區分為基本因素、硬影響因素以及軟影響因素。基本因素是固有的影響因素,基本上沒有選擇或改變的余地。
例如作物種類,在制定灌溉用水定額時不能因灌溉用水量的差別把小麥改換為玉米,因此作物種類是一個基本因素,應該針對每一種作物(但不是針對每一個品種)制訂灌溉用水定額。地域也是一個基本因素,因為各地的降水條件不同、水資源基本條件也不同,而且無法改變。硬影響因素和軟影響因素一般是可以選擇、可以改變的影響因素,它們的區別并不在于影響程度的大小。
改變硬影響因素需要較大的投入, 改變軟影響因素一般不需要投入,或雖需一定投入但用水戶能夠自行解訣。例如灌溉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影響灌溉用水量,但如果為各種灌溉方式分別制定灌溉用水定額,實際上和促進節水的目的相悖。另一方面,發展節水灌溉需要投入,不可能一蹴而就, 因此也不能無視各種灌溉方式的存在,故把灌溉方式列為硬性影響因素,通過調節系數適當考慮其影響。管理水平同樣影響灌溉用水量,但改善管理的投入不大,而且管理水平上也不應該有大的差異,故列入軟影響因素,即在統一的管理水平上考慮其影響。

地域是制定灌溉用水定額的另一個基本因素,但地域的情況較為復雜。一般而言,省的范圍太大,制訂的灌溉用水定額難以具有普遍性;用水農戶的生產規模又太小,為不同用水農戶制訂不同的灌溉用水定額是不現實的;筆者認為縣的范圍較為合適,盡管縣域內降水量、水資源基本條件仍有差異,但編制工作和監督工作可以依托水利局,較為理想。縣域內自然條件等差異過大時,也可以進一步細化地域因素。
(2 ) 硬影響因素水資源條件
水資源基本條件具有不可選擇的特點,但水資源利用條件又具有可以改善的一面,例如通過發展節水灌溉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水資源承載能力等。節水需要一定的投入,也有一定的經濟效益,不同地區、不同條件下的投入和效益是不同的。水資源緊缺但經濟條件較好地區可以采用較低的灌溉用水定額,以利于現狀農業用水適當轉移到用水效益高的行業和部門;相反,水資源豐富但經濟條件差的地區可以在一定時期內采用較高的灌溉用水定額,
(3 )軟影響因素灌區運行管理、農藝措施、作物品種、田間水土管理、傳統灌溉習慣等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灌溉用水量,但是消除、控制這些影響一般不需要大的投入,同時也屬于生產、管理的正常工作,故制訂灌溉用水定額時要求把這些影響控制在統一且相對合理的范圍內,不再單獨考慮其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