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網訊(記者渠娟報道)2015年,新疆將進一步擴大水權水價綜合改革試點范圍,到2016年推動該項改革在全疆全面進行。9月25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權水價綜合改革試點現場工作會議在瑪納斯舉行。
當天,自治區水利廳介紹了全疆水權水價綜合改革工作進展情況,并提出了下一步深入推進改革的目標任務,參會人員現場觀摩了瑪納斯縣開展水權改革試點情況。
水權交易制度是指政府依據一定規則,把水權分配給使用者,并允許水權所有者之間的自由交易。如此依據市場交易的水分配制度,可以保證高價值用途的用水需求,以避免開發高成本的水源而破壞環境。
根據水權水價改革計劃,各地要以流域或區域建立水權交易中心,借鑒土地交易、林權交易、排污權交易等平臺建設經驗,建立水權交易平臺;通過水庫等調蓄性水利工程建立“水銀行”,對節約水量進行調蓄;堅持有償轉讓和合理補償相結合,水權轉讓雙方主體平等,遵循市場交易的基本原則,合理確定雙方的經濟效益。
今后新增工業用水,原則上不再通過行政審批取得,全部由市場配置、購買取得水的使用權。對農業用水及其他用水戶初始水權一定要明確,在發放水權證的基礎上,用戶節余水量通過水權交易中心上市交易,價格可以隨行就市,真正意義上促進水資源優化配置與可持續利用。
今年,自治區選擇基礎條件較好、代表性和典型性較強的昌吉回族自治州、哈密地區伊吾縣和巴里坤縣等地開展了水權水價綜合改革試點,取得明顯成效。截至8月31日,瑪納斯縣項目區已累計向工業交易80萬立方米水,實現水權凈收益24萬元,平均畝凈收益21元;吐魯番地區開展水權轉讓試點,累計轉讓水量8750萬立方米,轉讓金額達8.75億元,目前已到位2.19億元。
自治區水利廳廳長覃新聞說:“從目前的經驗來看,水權水價改革、水市場的建立,是實現農業用水向工業、城市和生態轉換的有效途徑,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推動可持續節水的有效機制,是在控制全社會用水總量條件下實現水資源優化配置和用水結構調整的必然選擇。”
在自治區水權水價綜合改革試點現場會上,自治區水利廳廳長覃新聞介紹了今后自治區水權水價改革的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