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方案分兩步實施
據了解,調整后的新方案將分兩步實施。第一步,從2007年6月1日起,取消直接受益區和非直接受益區的劃分,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全區統一為0.70元/立方米(折換成實際用水量為0.63元/立方米)。
第二步從2008年1月1日起實施,南海區污水處理費征收對象劃分為居民用戶和非居民用戶兩大類。居民用戶維持原標準0.70元/立方米不變,非居民用戶則調整為0.90元/立方米(折換成實際用水量為0.81元/立方米)。
達標企業可減免收費
即將施行的污水處理收費新標準對達標直排企業實行優惠獎勵措施。新標準規定,對已實行污水集中處理、穩定達標排放的各污水處理納管企業,并實行專用管線外排的,免征污水處理費。排入市政排水管網的污水,交納市政排水管網費0.35元(已折換成實際用水量)。
非居民用戶如果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水,需向環保部門繳納污水超標排污費;若向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的,則按規定繳納污水處理費。同一用戶不能同時被征收污水排污費和污水處理費兩項費用。
低保戶憑證明免收費
據了解,此次調整出臺的新標準還給予困難群眾特別照顧。南海物價局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南海區政府規定的低保線的特困戶憑《低保證》,或無子女、無生活來源的孤寡老人憑民政部門或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證明,將免征污水處理費。
此外,大、中、小學校(不含校辦企業、非學歷職業學校和教職員工的生活用水),公立醫療機構,幼兒園,托兒所,敬老院等社會公共福利事業單位同樣免征污水處理費。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減免的,也按規定進行減免。
隨同水費一并征收
為方便單位和個人繳費,非自備水源部分的污水處理費委托自來水公司(廠)隨同水費一并征收,自來水公司(廠)可在收取的污水處理費中提取1%的手續費。自備水源部分的污水處理費由市政部門或污水處理廠授權經營單位定期向使用自備水源的企業、單位和個人收取。
舊標準未能體現公平性
據了解,目前實行的污水處理收費標準是2003年制定的。目前運行的污水處理收費存在各鎮收費標準不統一、收費未能體現公平性、受益區與非受益區界線難以劃分等三大問題。例如南海酒店、發廊、沐足等的污水含氮、氨和COD的值要比居民的生活污水高得多,處理的成本也要比居民高。但是,目前南海區污水處理費實行統一定價,并未體現出收費標準差別。
此外,由于南海區污水收集管網尚不完善,造成污水處理受益區與非受益區的界線非常難分,有些用戶征收比較困難,容易出現紛爭。此次南海區物價部門出臺的污水處理收費新標準,其目的就是進一步提高城市污水處理率,改善城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