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訊 《江西省節約用水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經第14次江西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以江西省人民政府第240號令公布,將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辦法》明確了江西省節約用水管理體制、各級政府以及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規定了節約用水規劃、總量控制與定額管理、計劃用水、用水計量統計、階梯水價與超計劃超定額累進加價、水平衡測試等制度;對各行業、各領域節水以及信息公開和監督管理機制等做了要求;并從投入機制、優惠政策、公眾參與等方面強化了節水激勵和保障措施。
《辦法》的出臺,是江西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十六字治水方針以及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實施國家節水行動”戰略部署的具體舉措,為江西省深入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