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對貧困地區的投資傾斜力度建立水利扶貧投資計劃協調機制,切實落實好水利扶貧資金,在編報年度投資建議計劃時,要優先確保已入庫的水利扶貧項目列入年度計劃,盡早實現項目落地、資金落地。
(三)全力推進貧困地區民生水利建設。啟動農村飲水提質增效工程,通過提高供水保證率、擴大供水覆蓋范圍、完善水處理工藝設施,進一步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實現“人人有水喝,喝水安全有保障”的目標。著力解決貧困地區農田灌溉問題,傾斜安排貧困地區農田水利建設項目,建成一批節水灌溉項目,促進農業增產,農民增收,為貧困地區脫貧創造條件。
(四)提高貧困地區抵御洪旱災害能力。加快完成涉及貧困地區的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災害重點防治建設任務,提高農村居住環境的水安全度。加強抗旱應急備用水源工程建設,新(擴)建一批蓄水工程,提高貧困地區的水量調蓄能力和抗旱能力。
(五)加強貧困地區水生態系統修復和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加強貧困地區飲用水源地水質監測和保護,對貧困地區各類水庫開展水環境整治。結合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災害重點防治建設,加大河道的水生態修復和治理,改善貧困地區河流水生態環境。結合水利風景項目建設,打造具有水利特色的水生態旅游項目,構建山川秀美的水生態環境。
(六)深化貧困地區農村水利改革。推進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產權改革,明晰產權關系,落實經營主體,探索產權轉讓,有效盤活農村水利集體資產。鼓勵社會和個人參與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設、管理和擴大投入,對水利設施進行更新、改造、配套,提高小型水利工程效益。建立和完善農村水利發展的長效機制,引導小型水利工程受益農民組建用水戶協會,制定合理水價,實行有償用水。建立以農民用水戶管護為主、基層水利服務組織指導為輔的工程管護機制,保障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護良性運行。 來源:四川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