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斷有讀者打來電話詢問城區民用自來水價格是否漲價。昨日,記者在赤峰市發改委價格科了解到,自治區發改委已經批準赤峰市自來水價格調整的申請,居民生活用水基礎水價每噸漲至1.8元,同時執行階梯水價,其他各類用水價格均有調整。
赤峰市發改委價格科的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由于供水成本大幅度上漲,致使供水企業連年虧損并已影響到正常運營。
2010年1月,赤峰市發改委按照相關法規及法定程序召開了市中心城區供水價格調整聽證會,并在2010年10月向自治區發改委呈報了調價請示,自治區發改委于2011年3月28日予以批復。調整中心城區自來水價格主要包括居民生活用水每噸由0.95元調整為1.8元,基礎水量由每戶(3口人)每月6噸調整為10噸,超出部分每噸執行階梯水價每噸2.7元;非居民用水(普通工業、經營服務業、基建)每噸由1.3-3元調整為4元;大工業、行政事業用水每噸由1.3元調整為3元;特殊行業用水每噸由5元調整為10元;學校用水、綠化用水、消防用水、社會福利事業用水執行居民基礎水價。
另據了解,新價格調整政策于2011年4月執行,在執行新的水價時,對低收入群體予以照顧,即對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居民執行調整前的水價,低保戶需持戶口簿及當年低保證明即享受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