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網訊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確保南水北調基金的籌集,疏導國家源水提價影響及污水處理的價格矛盾,經履行價格聽證程序并報請市政府批準,天津決定今明兩年分步適當調整居民自來水價格。自2010年11月1日起,市自來水集團公司的居民自來水銷售價格每立方米由3.90元調整為4.40元,上調0.50元。其中:南水北調基金標準上調0.38元;污水處理費標準上調0.08元;疏導國家源水提價影響0.04元。
具體收費辦法是:對使用IC卡水表的用戶,自2010年11月1日購買水量起執行調整后的價格;凡每月抄表的用戶,自2010年12月1日抄見水量起執行調整后的價格;凡每兩個月抄表的用戶,自2011年1月1日抄見水量起執行調整后的價格。
為確保水價調整順利實施,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要求各相關部門和供排水企業,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落實好幫扶解困的各項措施,精心組織,嚴格執行價格政策,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加強對水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作者:郭曉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