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利廳日前出臺《關于推進水務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決定在全省范圍內大力推進和深化水務管理體制改革工作,以進一步落實水資源的統一管理,促進城鄉經濟的協調發展,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促進江西省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今年,江西省將重點推進南昌、新余、景德鎮三市的水務體制改革工作。實施意見要求,今年6月底前,南昌、新余、景德鎮三市要完成本市《水務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編制工作;8月底前,要完成設區市級水務管理體制改革的“三定”工作;10月底前,要完成縣(市、區)級水務管理體制改革的“三定”工作;12月底前,要使市、縣(市、區)兩級水務局城鄉水務管理的各項職能基本到位并初見成效。
據了解,近年來,江西省水務管理體制改革發展迅速。截至2008年底,全省有3個設區市和43個縣(市、區)成立了水務局。但全省水務管理體制改革還存在改革覆蓋面不大、體制尚未真正理順、職責沒能完全到位、水務產業化與市場化發育緩慢等問題,直接影響到全省城鄉統籌發展。對此,江西省決定全面推進全省水務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整合政府涉水行政管理職能,理順水務管理體制,構建城鄉一體化的水資源管理體系、供水安全保障體系、防洪安全保障體系、水生態環境保障體系和水利綜合監察保障體系,充分發揮水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保障和促進功能,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支撐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