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家住金輝天鵝灣的盧女士去繳納水費時,物業告知水費每噸是2.29元,盧女士感到納悶,原來水費是2.05元/噸(1.2元基礎水價+0.85元污水處理費)是不是原定于9月開始執行的新消費標準提前了?
對此,福州自來水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解釋稱,月份為用水調價開始月份,98 即月1日起抄見水量執行新水價標準。而盧女士的疑問,是因為實行了季節性收費。
根據相關文件規定,每年6-10月,居民生活用水實行季節性加價,即在基礎水價上加價20%。如原本基礎水價是1.2元/噸,而在6-10月,因季節性加價,水費為2.29元/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