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MG記者徐睿報道:煙臺牟平孫先生撥打96110反映,自家的三間門市房租給朋友做生意,可自來水公司每兩年要強制換水表。孫先生問,這種做法合理嗎?
孫先生在牟平開發區供銷社加油站附近有三間門市房,這幾年一直租給朋友做生意。據孫先生介紹,明明門市房的水表還沒有壞,可自來水公司卻每兩年就要來給換新表,而且這個費用還要自己掏。孫先生說,水表既然沒壞就可以接著用,沒必要兩年一換。
接到孫先生的電話后,記者立即同有關部門進行了核實。牟平自來水公司辦事大廳的王主任解釋說,根據《煙臺供水管理條例》規定,水表使用到達一定年限后必須更換。這主要是依據水表的口徑大小來決定,口徑小于15的水表,每5到6年更換一次,收費大概是60元左右;口徑在15到50之間的水表(主要是廠礦企業),每兩年更換一次,收費大概200元到300元。孫先生的門市房雖然不是廠礦企業,但屬于集體戶,按照這個規定,同樣也是兩年一換表,并非亂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