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記者王衛國 廣州市水務局日前制定《廣州市城市計劃用水管理辦法(修訂)》(以下簡稱《辦法》),并向社會征求意見。這份文件的亮點就是對用水企業明確了超額用水加價收費,相當于對非居民用水戶率先建立了“階梯水價”。
每半年下達月度用水計劃
新修訂的城市計劃用水管理辦法,是針對廣州市使用城市供水的非居民用水戶。從此前發布的水資源報告可以發現,工業占廣州用水達六成以上,農業約占兩成,居民用水約為一成。
今后,廣州的非居民用水戶都要制定用水計劃。《辦法》明確,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每半年下達月度用水計劃。用水計劃根據以用水戶近三年同期用水量為基數計算的加權平均值、城市供水能力、用水戶用水量增長趨勢確定。
《辦法》還通過設定不同的增長系數來鼓勵用水戶節約用水。
超計劃40%用水價格翻五倍
《辦法》要求,供水企業應當定期抄錄注冊水表,按實際用水量計收水費。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在供水企業收水費后,將用水戶當月實用水量與下達的用水計劃對比,超計劃部分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按標準另行加價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