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曾漫路、實習生章雪嬌報道:記者日前從市物價局獲悉,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定通過,從今年2月1日起(3月抄表計)中心城區開始實施供水價格改革。其中居民生活用水由現行每立方米(下同)1.45元調整為1.60元;工業用水由現行1.20元調整為1.70元;機關事業用水由現行2.20元調整為2.60元;經營服務用水保持現行2.90元不變;特種用水保持現行4.50元不變。
這次水價改革的方案,嚴格控制總體調價幅度,對中心城區直抄分類水價進行了調整。同時對潮陽及對中心城區尚未直抄部分“城中村”和涉農社區的供水價格由現行1.45元調整為1.60元。調整后綜合水價為每立方米1.8202元,對比2005年市政府批復的綜合水價1.60元,調高0.2202元,幅度13.76%。
從改革的內容看,包括了對市自來水總公司直抄范圍的居民生活用水實行三級階梯式水價。三級水價的級差為1∶1.5∶2。第一階梯水量基數及水價為每戶每月用水量32立方米以下(含32立方米)部分,基本水價按每立方米1.60元計; 第二階梯水量基數及水價為每戶每月用水量32立方米以上—40立方米(含40立方米)部分,水價按基本水價的1.5倍計,即每立方米2.40元;第三階梯水量基數及水價為每戶每月用水量40立方米以上部分,水價按基本水價的2倍計,即每立方米3.20元。
同時,對工業用水實行差別水價。對國家產業政策明確的限制類、淘汰類企業和高污染企業實施懲罰性水價。其中對限制類企業在分類價格基礎上加價10%,對淘汰類企業加價20%(具體企業名單按省、市有關部門公布的執行)。與此同時,對市委市政府重點鼓勵、扶持的項目,可實行優惠水價。
擴大對低保、特困戶的優惠。對中心城區低保、特困戶的自來水優惠金額由原來的每戶每月8元提高到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