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額達4千余元 當事人目前已被行政拘留
中國水網消息,2009年5月12日,記者從鄭州水司了解到,他們剛剛與鄭州市公安局行政執法警察支隊聯合查處了一起在新建小區私接城市公共供水管道的嚴重盜水事件,當事人吳某某已被行政拘留。
原來,2009年5月11日上午10點左右,鄭州城市供水監察隊接到舉報,位于鄭州市鄭東新區黃河路與鄭汴路交叉口南600米左右路東“五洲小區10號院”涉嫌盜用城市公共供水。接報后,鄭州城市供水監察隊迅速趕赴現場,發現該小區10號院5棟小高層庭院管網已鋪設完畢,樓前預留兩處表井(管道為DN100,開發商施工私自預留),其中一處已安裝一塊DN50水表連通。據鄭州水司工作人員對現場表坑內的水表進行認定,發現該水表未在自來水公司進行注冊,屬私自連通。隨后,鄭州市城市供水監察人員找到現場施工負責人徐如領進行訊問并得知,該小區的給水工程是由鄭州市春泉水電安裝工程有限公司進行施工,負責人為吳某某。
按供水監察隊要求,當日下午14:30分吳海艷來到監察隊,經過對其詢問進行得知其承包該小區10號院供水工程項目,工程款總計59.3萬元(包含消防管網11.3萬元,合同書已復印取證),吳海艷對私自施工供水工程及私裝水表擅自連通公共供水管網事實供認不諱。
按供水監察隊要求,當日下午14:30分吳海艷來到監察隊,經過對其詢問進行得知其承包該小區10號院供水工程項目,工程款總計59.3萬元(包含消防管網11.3萬元,合同書已復印取證),吳海艷對私自施工供水工程及私裝水表擅自連通公共供水管網事實供認不諱。
經過執法人員核算吳某某盜水量金額達4千余元,鑒于案情重大,已于當日下午16:00將該涉嫌盜用城市公共供水案件移交駐隊公安處理,目前吳某某已被公安機關治安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5月12日上午,9:20分,記者在鄭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拘留所院內見到了當事人吳某某,當問他知不知道因為什么被拘留時,他說:“以前只是想著把水管、水表接上,快點干完活兒,不知道私自接城市管網是犯罪行為,現在知道了,要知道代價這么大,說什么也不會干。”
鄭州城市供水監察隊副隊長郭松亮說,根據關于《打擊盜用城市公共供水及盜竊破壞公共供水設施設備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和《鄭州市城市供水條例》的有關規定,未經城市公共供水單位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理及附屬設施上接管盜水,破壞城市公共供水設施、設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希望大家能夠學法懂法,否則,一旦觸犯法律,追悔莫及。如果廣大市民發現有偷盜水的行為,可及時撥打供水熱線67680000或67695110,自來水公司根據案情將給與首報者最高兩萬元的獎勵。
另據主抓盜用城市公共用水的鄭州市公安局行政執法警察支隊賈現斌大隊長介紹,今年以來,該隊按照鄭州市公安局“四嚴一創”的要求,不斷加大打擊偷盜水力度,截至目前,已查處8起盜水案件,治安拘留5人、刑事拘留4人,同時還有一批盜水案件正在查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