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聰環保網】廣州市物價局通過復函市建委的形式,宣布了調整后的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從7月1日開始,廣州家庭戶月用水量22噸以內(含22噸),按0.9元/噸收取污水處理費。
據介紹,經過召開污水處理收費調整的價格聽證會后,報市政府同意,對廣州市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改革方案確定下來。居民生活類污水實行階梯式計量收費,階梯式水量計量與廣州自來水(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計量掛鉤。具體為:第一級水量基數為家庭戶月用水量22噸以內(含22噸),按0.9元/噸收取污水處理費;第二級水量基數為22噸至30噸(含30噸)部分,按1.2元/噸收取污水處理費;第三級水量基數為30噸以上部分,按1.5元/噸收取污水處理費。
值得注意的是,污水處理費階梯式計量收費與階梯式計量水價同步實施,在實施階梯式計量水價之前,對居民生活類污水按0.9元/噸收費。
此外,行政事業類污水、工業類污水、經營服務類污水、特種行業類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分別調整為:1.2元/噸、1.4元/噸、1.4元/噸、2.0元/噸。
據悉,排水戶自備污水處理設施,其污水處理后水質達到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準》或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且符合所在區域排水系統排污口受納水域功能要求,直接排入海洋、江河、湖泊、河涌,不進入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免征城市污水處理費。在實行雨污分流的區域,排水戶排放污水達到上述標準,且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的,免征污水處理費。對城市公共綠化用水(屬獨立水表計量用戶)按用水量的25%計征污水處理費。
至于番禺、花都區的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由當地物價部門按最低不低于0.8元/噸,最高不高于廣州市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的原則核定,經當地政府審核,報廣州市政府批準后執行。從化、增城市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廣東省價格聽證目錄》組織價格聽證,并按規定制定或調整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