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管理,構建水行政執法管理新機制。在原市水政監察支隊撤銷、水行政執法職能回歸局機關的形勢下,通過成立市水行政執法工作專班,在市水利局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委托業務科站以市水利局名義執法,實現執法專班統領、歸口統籌、案卷統管,有效提升水行政執法管理工作水平。在市水利部門指導下,各縣(區)水利局參照執法管理新機制,均建立了“專班統領、股(站)室負責”聯動執法管理機制。今年5月份改革以來,市、縣水利部門全覆蓋建立水行政執法工作專班,通過專班統籌調度,全市水利系統排查核實水事違法線索17條,立案查處涉水違法違規案件10件,涉水違法處罰罰款78.1萬元。
深化融合,構建水行政執法運行新機制。推行“專業人員+執法骨干”執法辦案新模式,構建科學高效的執法運行機制。在業務科站辦理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執法案件中,至少配備1名執法骨干作為案件承辦人員,與承辦科站共同辦理,充分發揮業務科站專業優勢和執法骨干示范作用,提高水利案件查辦能力和辦案工作質量。今年5月份改革以來,全市水利系統執法工作專班參與辦案10件,開展聯合執法17次。同時建立“法制機構+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參與的重大執法法制審核工作機制,及時通過法制工作機構、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對執法案件進行法制審核和行業指導。目前,全市水利系統有水行政執法人員174名,其中市本級47名,縣級127名;法制審核人員12名、公職律師1名、法律顧問6名,市縣水利部門水行政執法審核人員、法律顧問配備率100%。
多方聯動,構建水行政執法協作新機制。加強部門間和上下游區域的多方協同聯動,與公檢法司等部門建立執法預警通報、案件線索移送等執法協同合作銜接機制,與生態環境、農業農村、住建等部門建立聯合執法工作機制,與肇慶、梧州水利部門建立跨區域聯動機制,不斷增強水行政執法合力。今年5月份改革以來,全市水利系統辦理司法建議書、檢察建議書、監察建議書、公安提示函共4份,配合檢察機關辦理河湖治理公益訴訟案件6件,移送生態損害賠償線索2條,聯合肇慶市、梧州市、賀州市生態環境、農業農村局等跨區域、跨部門聯合執法行動17次,全市河湖管理遙感圖斑復核完成率100%,有力推動我市水質不斷向好發展,前三季度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質排全國25名,較二季度提升5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