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對重大水利科研項目的支持力度。面向水利工作一線,優化需求凝練,每年安排2~3項具有基礎性、全局性、戰略性重要作用的重大水利科研項目進行重點研究和攻關,加大資金支持力度,每個項目資助額度不低于100萬元,確保項目順利實施,推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促進科技創新與水利實踐緊密結合,更好服務山西水利實踐。
二是鼓勵水利科技創新。鼓勵省域內涉水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所、相關高校積極開展水利科學技術研究。省水利廳對我省涉水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所、相關高校自主研發、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并納入水利部《水利先進實用技術重點推廣指導目錄》的先進實用技術推廣予以政策和資金支持。根據推廣項目經費申報情況,給予每個項目不低于10萬元的推廣補助資金。
三是強化水利科技成果轉化。堅持科研為生產服務導向,加快推進科研成果應用轉化。省水利廳對山西省涉水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所、相關高校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并有較好應用前景的重點水利科研成果在應用轉化、產品中試、示范推廣、標準研制等方面予以支持,根據經費申報情況每個項目安排不低于10萬元的成果轉化補助資金。
四是推動水利科技創新平臺建設。發揮科技力量骨干引領作用,鼓勵各市、各單位積極組建水利專業創新團隊、創建水利專業實驗室和試驗基地等水利科技創新平臺,山西省水利廳對省域內水利科技創新平臺建設給予支持,對獲得國家、省、市級水利專業實驗室和試驗基地認定的分別給予40萬元、20萬元、10萬元創建補助。
五是強化水利科技人才培養和激勵。完善水利科技人才培養機制,實施水利領軍人才、骨干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梯隊建設,鼓勵青年科技人才積極申報水利技術研究推廣項目,在水利科研項目計劃中全面推行水利青年拔尖人才培養計劃。山西省水利廳定期組織開展“優秀水利科技成果”評選,對山西省獲得國家級、省級或水利部“水利領軍人才”“水利青年拔尖人才”等認定的水利專業技術人才要對其在職務安排、職稱職級評定、經費保障上給予傾斜和支持。
六是健全水利科技工作體制機制。全省水利系統各級各單位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建立科研項目轉化推廣評估機制和科研成果轉化項目庫,完善水利工程帶科研機制,不斷提高水利工程的科技含量。建立重大決策專家咨詢制度,凝練形成一批高質量水利基礎科學研究、重大關鍵核心技術研究等項目庫,指導開展科研攻關,引領全省水利行業科技創新實現新突破。
七是加強水利科技交流合作。深化與省內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企業等的交流合作,圍繞省重大水利項目推動科技創新聯盟建設,促進“產學研用”結合和科技成果轉化,通過學科交叉和深度融合,加速水利科技創新能力提升。推動跨單位、跨體制、跨學科開展聯合攻關,產出一批原創性、戰略性重大創新成果。堅持“引進來、走出去”,引進先進技術,學習先進理念。
八是加強水利科技工作服務保障。全省水利系統各級各單位要加強對水利科技創新工作的領導,進一步建立健全協調工作機制,強化水利科技創新工作責任考核,加大經費投入,建立以政府投入為引導,涉水企事業單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會團體等參與的多元化水利科技創新投入體系,不斷提升水利科技支撐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