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4年度農村供水工程標準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湘水辦函〔2024〕118號
各市州、縣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
根據《水利部農村水利水電司關于做好2024年度農村供水工程標準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農水水電函〔2024〕6號),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就2024年度農村供水工程標準化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實提高思想認識。農村供水工程標準化管理工作已納入最嚴格水資源考核等年度考核,且在縣域農村飲水安全標準化建設工作中占有較高比重,各地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按照《湖南省農村供水工程標準化管理實施方案》,統籌推進農村供水工程標準化管理,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確保如期實現2024年度標準化管理目標。
二、逐級分解目標任務。市、縣兩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逐級分解本年度目標任務,最終將年度任務明確到具體工程。綜合考慮縣域農村飲水安全標準化建設工作要求,市、縣兩級可適當調整年度目標,調整后的目標值不得低于原目標值。特別是有縣域農村飲水安全標準化建設申報意向的縣市區,要加快推進全面實現標準化管理。各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在5月31日前報送2024年農村供水工程標準化管理評價任務清單(詳見附件)。
三、盡快完成查漏補缺。各地尚未通過標準化管理評價的農村供水工程,特別是列入2024年任務清單的農村供水工程,要對照《農村供水工程標準化管理評價標準》進行查漏補缺,切實提高工程標準化管理水平,為后續評價工作做好準備。2023年已申報省級以上標準化管理評價的工程,還應繼續改進和完善,其中已申報但未通過省級或水利部評價的工程,完善后達到相關要求的可繼續申報省級或水利部評價。
四、及時開展評價工作。各地應對照年度目標任務,根據《湖南省農村供水工程標準化管理評價細則》,盡快組織開展評價工作。各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在6月10日前組織完成省級評價申報工作,省級評價具體要求將另行通知。市、縣兩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在10月15日前全面完成本級年度評價任務。
五、強化引領帶動作用。2023年我省共有49處農村供水工程通過省級以上標準化管理評價,特別是其中6處通過水利部標準化管理評價。市、縣兩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組織協調,積極發揮先進典型的引領帶動作用,提倡省級以上農村供水標準化管理工程的運營管理單位為本地區提供適當的技術指導,助力加快完成農村供水工程標準化管理目標。
六、嚴格做好信息報送。為確保農村供水工程標準化管理信息共享、數據一致,市、縣兩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于每年10月15日前在省級系統中更新最新評價情況,并以系統中導出的信息作為公布評價結果依據,避免系統中工程名稱與蓋章公布的工程名稱不一致等問題出現。
聯系人:省水利工程管理局黃朔
聯系電話:0731-85483283,15116307668
郵 箱:157483178@qq.com
湖南省水利廳辦公室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