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水效益分享型
含義:是指節水服務企業和用水戶按照合同約定的節水目標和分成比例收回投資成本、分享節水效益的模式。
適用范圍:該模式作為合同節水管理的主要方式,適用于高耗水或節水潛力較大的行業、公共機構等大部分用水戶。
節水效果保證型
含義:是指節水服務企業與用水戶簽訂節水效果保證合同,達到約定節水效果的,用水戶支付節水改造費用;未達到約定節水效果的,用水戶可按合同要求節水服務企業進行補償。
適用范圍:該模式主要適用于生活服務類、企業日常改造,中小型公共建筑改造等周期較短、特殊水價、節水量較小、工程技術較為簡單的用水戶。
用水費用托管型
含義:是指用水戶委托節水服務企業進行供用水系統的運行管理和節水改造,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用水托管費用。
適用范圍:該模式主要適用于酒店、商場等大型公共建筑和中小型供水企業。
資源置換型
含義:是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聯合有關部門積極探索出來的創新型合同節水管理模式,是指節水服務企業負責提供先進的節水設備和技術開展節水改造,并負責節水設施的維護管理,節水效益完全由用水單位獨享,節水服務企業通過收集尿液并提取藥物有益成分獲得經濟效益。
適用范圍:該模式具有零投入、零障礙、零分享、零排放、零維護“五個零”的顯著特點,目前已在高校或中小學內廣泛應用。
效果保證+效益分享
含義:“效果保證+效益分享”是由甲乙雙方根據項目自身條件,通過組合兩種合同節水管理典型模式形成的混合模式。
適用范圍:該模式適用于投資大、投資回收期長的合同節水管理項目。
合同節水+水權交易
含義:是指節水服務企業先行投入資金對用水戶進行節水改造,將項目節約的水量通過用水權轉讓、收儲等方式進行交易,收益歸用水單位所有,或由用水單位和節水服務企業按合同約定分享。
適用范圍:該模式主要適用于農業節水灌溉、重點用水行業等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