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9月23日從昆明市計劃供水節約用水辦公室獲悉,昆明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已進入了組織實施階段,目標是2010年跨越25道坎,達到國家節水型城市考核要求。這樣,到2009年末,昆明除做好建立節水統計制度、計劃用水、價格管理等等14項基本條件和基礎管理指標外,還必須達到節水器具普及率100%、基本漏損率不大于12%、城市再生水利用率≥20%、城市污水處理率≥80%等11項硬性技術指標。
城市污水處理率不低于80%
“為實現2010年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的目標,市政府已向五華、盤龍、官渡、西山區政府,三個開發(度假)區、呈貢新城和空港經濟區管委會及各有關委、辦、局,下發了關于創建節水型城市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單位認真組織實施。”根據《節水型城市考核標準》,昆明將圍繞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的基本條件、基礎管理指標和技術考核指標這三項指標,在昆明市區(包括主城四區和呈貢新城)范圍內開展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活動。
據介紹,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的基本條件為:節水法規制度健全、城市節水管理機構健全、重視節水投入、建立節水統計制度、廣泛開展節水宣傳和全面開展創建活動。另外,基礎管理指標分為:制定城市節水規劃、城市地下水管理、節水“三同時”管理、計劃用水和定額管理和價格管理。
據了解,節水“三同時”就是新、改擴建設建設項目主體工程與節水設施要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且明確了各相關部門的職責,從源頭落實各項節水設施和節水器具的配套建設和安裝使用。
市節水辦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建設部、國家發改委修訂印發的《創建節水型城市考核工作程序與要求》和《節水型城市考核標準》,到2009年末,昆明除基本條件、基礎管理指標和需努力爭取的鼓勵性指標外,還必須完成11項硬性技術指標。
這11項硬性技術指標為:達到萬元地區生產總值(GDP)取水量(單位:立方米/萬元)低于全國平均值50%或年降低率≥5%;工業企業萬元工業增加值取水量低于全國平均值50%或年降低率≥5%;工業取水量指標達到國家頒布的GB/T18916定額系列標準;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75%(不含電廠);節水型企業(單位)覆蓋率≥15%;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低于CJJ92-2002《城市供水管網漏損控制及評定標準》規定的修正值指標(基本漏損率不大于12%);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升/人.日)≤140升/人.日;節水器具普及率100%;城市再生水利用率≥20%;城市污水處理率≥80%;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100%。
沖刺時間不足1年半
作為聯合國人居獎申報的一個必備條件,昆明必須首先獲得“國家節水型城市”的稱號。據了解,申報國家節水型城市按要求是在雙年進行,因此,昆明已經明確要在2009年11月底必須確保各項指標達到考核標準要求,到2009年市創建辦和市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分指揮部,將組織迎接云南省建設廳、省發改委考核組對昆明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的初審考核驗收。
這樣,到2010年6月30日之前,才能申報國家級驗收。
據了解,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的前期準備階段、宣傳動員和安排部署階段已結束。目前,創建工作開始進入了具體實施階段。
從現在開始到2009年11月只有不到一年半的時間,要按節水型城市考核標準的要求完成各項指標任務,工作任務非常艱巨。市節水辦相關負責人表示,昆明是全國水資源嚴重短缺的城市之一,創建節水型城市、不斷提高昆明節水用水水平,實現節水減排,形成科學、合理地開發和利用城市水資源的管理體系,緩解城市供水矛盾,是昆明城市節水的主要方向,也是市委九屆四次全會提出的爭創“聯合國人居獎”的必備條件之一。通過創建節水型城市,可使昆明有限的水資源最大限度地滿足城市經濟可持續發展和人民生活用水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