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農村供水管理辦法》日前出臺,將于3月1日起施行。
據了解,《辦法》突出科學布局農村供水工程、規范農村供水管護、強化水源與水質保障、合理確定農村水價等農村供水管理的四個重點。河南省縣級以上政府應當統籌考慮水源、人口、發展需要、財力水平等因素,合理布局農村供水工程,逐步實現城鄉供水同質化、集中供水規模化、分散供水標準化、供水排水一體化。
《辦法》提出明確農村供水經營管護單位、設立安全標識、保障管道設施安全等要求,著力提升農村供水工程管護能力和管護水平;加強水源調度和優化配置、劃定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或者保護范圍等,著力強化源頭治理保障農村供水安全。
《辦法》對于合理確定農村水價等方面提出要求。其中,城市供水管網向農村延伸供水的,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水價;農村集中供水按照補償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負擔、促進節水的原則,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農村分散供水工程以及村民自建自管的供水工程收費事宜,由村集體或者受益村民自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