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季度中央財政增發1萬億元國債,目前,第一批國債資金預算2379億元已經下達。這些錢具體是怎么用的?從資金預算到地方具體項目需要多久?我們來看記者觀察。
總臺央視記者王楠:這2379億元主要分成了三部分,災后恢復重建、高標準農田建設和氣象基礎設施項目建設。

這些項目的資金是不是全部都指望國家的錢?并不是。

粵開證券研究院院長中國稅務學會常務理事羅志恒:以往中央財政資金下來,起的都是“四兩撥千斤”的作用,要帶動地方投資。不過這次,為了減輕地方財政配套壓力,增發國債資金一次性提高了對地方的補助標準和補助比例,并且加大了對東北地區和京津冀受災地區的傾斜支持力度,并且明確地方出資部分主要由省級承擔,確保辦成好事的同時不增加地方財政壓力。

錢有了,什么時候能到項目呢?從時間上來看,財政部要求省級財政部門在收到中央財政下達的項目預算后,原則上在7天內要會商地方有關部門進行分解下達。舉個例子,比如災后恢復重建項目,在資金撥付、使用上是從中央財政直接到省級財政,再到市縣區,最后直接進入項目。在很短時間內,錢就能到位。

總臺央視記者王楠:這次增發的1萬億元國債按特別國債管理,在發行時融入在日常的國債發行中,這樣就能保證國庫資金動態穩定。目前,財政部下發的只是第一批國債資金,后續還有7000多億元,將隨著項目清單的逐步確定,對應安排的資金也將及時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