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意見》明確了五項重點任務:一是科學編制省級農村供水高質量發展規劃,合理確定高質量發展目標任務,研提省級農村供水高質量發展總體思路,以縣域為單元,科學規劃建設水源、水廠、管網工程,合理確定目標任務和年度實施計劃。
二是大力完善農村供水工程體系,優先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做到能聯網盡聯網、能擴網盡擴網、能并網盡并網。對城市供水管網短期無法延伸覆蓋的地區,大力發展集中供水規模化工程,盡可能輻射分散用水戶。對近期無法納入城鄉供水一體化、規模化供水范圍的地區,因地制宜推進小型供水工程規范化建設和改造,壓減直飲水窖水、水柜水的農村人口數量。
三是深入實施農村供水水質提升專項行動,配合有關部門,強化水源保護。集中供水工程按要求配齊凈化消毒設施設備,完善分散工程凈化消毒處理措施。集中供水工程按要求配齊凈化消毒設施設備,完善分散工程凈化消毒處理措施。城鄉供水一體化、規模化工程全面開展水質自檢,加強對小型集中和分散農村供水工程的水質巡檢和抽檢,鼓勵開展水質在線檢測監測。
四是健全優化農村供水工程長效運行管理體制機制,全面落實“三個責任”“三項制度”;積極推進縣域統管,推行企業化經營,專業化管理;完善水價形成和水費收繳機制,推進用水計量收費;探索完善監督機制,強化數字賦能,推進標準化管理,提高數字化、網絡化、智慧化水平。
五是強化應急供水保障,建立健全平急兩用的應急供水保障體系,做好農村供水應急預案、隊伍、演練、備用水源、物資儲備等各項準備;做好應對洪旱災害、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保供水工作,確保農村群眾飲水安全。
《指導意見》強調,要以縣為單元,區分東部、中部、西北、西南、東北地區差異,統籌考慮各地農村供水高質量發展重點任務,抓緊補齊農村飲水安全短板,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先行一步,由點帶面,全面推動農村供水工作質效提升。水利部將制定標準規則,推動對標達標。對率先完成各項目標指標的地區,予以通報表揚,并加強項目、資金傾斜支持;對工作成效顯著的省份,在相關考核中予以激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