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推動“四化”的重大決策部署,大力支持實施農業現代化提升行動,日前,貴州推出支持農業現代化若干財政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政策”)。
政策提出,設立貴州省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基金。省級財政2021年出資45億元設立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基金,通過參股專項基金、直接投資等方式,撬動金融機構等社會資本,圍繞推進農業現代化,重點投向現代特色農業、農業生產加工及流通服務、綠色循環產業、農業科技裝備業、現代化智慧農業、特色林業、林下經濟等產業項目,以及鄉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項目。
政策強調,提升糧食安全保障能力。支持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實施屬于新建性質并滿足國家上圖入庫要求的,中央和省級農田建設專項資金合計按每畝1500元標準給予補助。支持高標準農田建設質量提升行動試點,全省20個試點縣可統籌中央和省級農田建設專項資金、煙田建設資金、土地出讓收益資金、政府專項債券及融資貸款資金等開展整縣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推動耕地輪作制度,以稻油輪作為主模式,因地制宜探索多種糧油輪作模式,構建符合貴州實際的綠色種植制度,推動輪作制度化、常態化實施。耕地輪作項目縣按150元/畝的標準進行補助,補助方式主要包括現金補助、實物補助或購買社會化服務等,原則上以物化補助為主、社會化服務等為輔。
政策指出,支持農村綜合改革試點試驗。按每村400萬元補助,建設23個紅色美麗村莊;按每村100萬元每年扶持706個行政村,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自主經營、參股經營、資產性投資、混合經營等形式,不斷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貴州省投資促進局信息中心)
附:支持農業現代化若干財政政策措施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推動“四化”的重大決策部署,大力支持實施農業現代化提升行動,特制定本措施。
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一)保持財政支持政策總體穩定。過渡期內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延續、優化、調整現有幫扶政策,在保持財政支持政策總體穩定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財政投入規模,優化支出結構,調整支出重點,逐步實現由集中資源支持脫貧攻堅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平穩過渡。
(二)調整優化原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政策。出臺《貴州省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聚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任務,主要用于支持健全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機制、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脫貧勞動力(含監測幫扶對象)穩定就業、培育和壯大欠發達地區特色優勢產業、補齊必要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短板以及支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民族村寨發展等。優化資金分配機制,安排使用資金時傾斜支持國家和省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
(三)支持脫貧縣繼續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脫貧縣2021—2023年延續整合試點政策。2024—2025年整合試點政策實施范圍調整至國家確定的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確保平穩過渡。脫貧縣根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的需要,可按規定將整合資金用于農業生產發展和農村基礎設施項目,在整合資金范圍內統籌安排使用,并優先用于產業項目。
二、支持山地農業產業體系建設
(四)設立貴州省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基金。省級財政2021年出資45億元設立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基金,通過參股專項基金、直接投資等方式,撬動金融機構等社會資本,圍繞推進農業現代化,重點投向現代特色農業、農業生產加工及流通服務、綠色循環產業、農業科技裝備業、現代化智慧農業、特色林業、林下經濟等產業項目,以及鄉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項目。
(五)穩定實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繼續以農村承包地確權面積為依據分配發放耕地地力保護補貼,保障合理合法耕地均能享受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對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非農業征(占)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以及長年拋荒地、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等,不予補貼。
(六)支持糧食和重要農產品供給能力提升。持續做好糧食產業提質增效,支持做好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兩區”建設。支持實施糧食單產提升示范工程,提高糧食生產水平。完善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落實產糧大縣支持政策。在預算內投資、省級統籌的土地出讓收益使用、耕地占補平衡指標交易等方面給予傾斜扶持。
(七)支持林業產業發展、鞏固退耕還林成果。按10元/畝、16元/畝對國有、集體和個人所有的國家級公益林進行補償,按16元/畝對集體和個人所有的地方公益林進行補償。對貼息年度之內存續并正常付息的營造林貸款,按實際貸款期限貼息。為鞏固上一輪退耕還林成果,完善退耕還林政策補助,按照每畝退耕地每年補助125元,還生態林補助期限8年、還經濟林補助期限5年;對新一輪退耕還林每畝補助1200元、退耕還草每畝補助850元。
(八)加快推進農業產業融合發展。支持新創建一批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優勢特色產業集群和農業產業強鎮,構建以產業強鎮為基礎、產業園為引擎、產業集群為骨干,省縣鄉梯次布局,點線面協同推進的現代鄉村產業體系。
(九)落實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支持用好用足14個中央財政補貼和3個中央獎補政策,進一步擴大中央財政補貼農業保險覆蓋面。支持以12個農業特色優勢產業為重點,聚焦優勢產業、優勢單品、優勢區域,因地制宜開展地方特色農業保險,鼓勵各地逐步實現區域內主要優勢產業保險產品全覆蓋,實現愿保盡保。對中央財政補貼農業保險,自愿參保的脫貧戶及邊緣易致貧戶免除自繳部分保費,對鄉村振興夯實基礎縣及畢節地區,保險費率在全省統一下調的基礎上再降低20%。
(十)強化農業信貸擔保。以省農擔公司為主體,聯合市縣政策性機構,建立省市縣農業擔保聯盟體系,通過“收益共享、風險共擔”模式,圍繞農業特色優勢產業創新業務產品,按照擔保費率不超過0.8%,開展“見貸即擔”,做到應擔盡擔。
三、支持現代農業生產體系建設
(十一)逐步提高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比例。按照土地出讓收益計提用于農業農村的資金占比至2025年達到50%的方式組織實施,若計提數小于土地出讓收入8%的,則按不低于土地出讓收入8%計提。資金重點支持高標準農田建設、農田水利、現代種業提升、農村供水保障、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農村土地綜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等。
(十二)提升糧食安全保障能力。支持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實施屬于新建性質并滿足國家上圖入庫要求的,中央和省級農田建設專項資金合計按每畝1500元標準給予補助。支持高標準農田建設質量提升行動試點,全省20個試點縣可統籌中央和省級農田建設專項資金、煙田建設資金、土地出讓收益資金、政府專項債券及融資貸款資金等開展整縣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推動耕地輪作制度,以稻油輪作為主模式,因地制宜探索多種糧油輪作模式,構建符合貴州實際的綠色種植制度,推動輪作制度化、常態化實施。耕地輪作項目縣按150元/畝的標準進行補助,補助方式主要包括現金補助、實物補助或購買社會化服務等,原則上以物化補助為主、社會化服務等為輔。
(十三)支持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通過中央和省級水利發展資金支持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災害治理、灌區配套建設、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試點、農村飲水工程維修養護、水土保持工程、水資源節約保護和管理、小型水庫除險加固等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通過中央預算內投資和省級預算安排資金,支持全省骨干水源工程建設。支持農村供水保障工程,建立健全農村供水長效保障機制,通過縣級基本財力保障統籌解決農村供水問題,確保到2025年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92%。積極配合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利廳等部門開展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推進農業水價機制形成。
(十四)支持實施現代山地農機化工程。在確定的農機購置補貼范圍內,對購置先進適用農業機械、報廢更新或創新試點,原則上按不超過測算價格的30%給予補貼,單臺機具補貼限額不超過25萬元,成套設施裝備單套補貼限額不超過60萬元。啟動實施新一輪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將適宜我省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全部列入補貼范圍,應補盡補;根據我省需要將育秧、烘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等方面成套設施裝備納入農機新產品補貼試點范圍,提升部分重點機具品目補貼額,逐步降低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的機具品目補貼額。
(十五)支持現代農業科技提升。通過省級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科研機構創新能力建設資金、農業科研發展資金,支持我省農業領域基礎研究、成果轉化、科研能力建設、農業科研團隊建設等。通過農業技術推廣資金,支持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推廣綠色高質高效技術、提升基層農技人員業務能力、建設農業科技試驗示范基地、實施農技推廣服務特聘計劃、培育農業科技示范主體、加強農技推廣服務信息化技術運用等。通過農業技術服務資金,支持開展綠色高產高效技術推廣、病蟲害監測防控、生態控草及土壤修復技術研究等。通過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專項資金,支持我省農業優勢特色產業共性技術和關鍵技術研究、集成、試驗示范,支持開展技術服務、科技人才培育和產業人才培訓等工作。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研究機構通過市場方式開展農業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活動,按規定程序登記認定后取得的凈收入視同科技成果轉化收入。
(十六)支持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將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保障工作持續穩定開展。支持農業種質資源普查、系統調查和重點物種詳查工作,支持種質資源庫(場、區、圃)建設,開展種質資源評價、鑒定、保存、新品種區試、良種選育攻關等。將農業種質資源基礎設施建設列入省級重點工程項目,現代種業提升工程、省級重大科技專項、重點研發項目等要向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傾斜。
(十七)支持完善農業防災救災體系。支持鄉鎮氣象站正常運行,相關氣象觀測資料傳輸正常。支持農業自然災害和生物災害預防、救災和恢復農業生產,支持全省防汛抗旱和水利防災救災,根據工作需要和受災輕重程度給予補助。
四、支持現代農業經營體系建設
(十八)支持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強政策扶持,組織好技術服務,完善產業配套基礎設施,打造認定一批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對帶動農戶效果好的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給予激勵。對開展規?;l展、標準化生產、產業化經營的壩區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按照“先建后補、以獎代補”的方式,給予1000—1400元/畝產值獎補或2000—3000元/畝基礎設施建設獎補。
(十九)支持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支持農產品加工原料基地、公共設施、物流配送體系建設和技術改造。配合稅務部門開展擴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工作,進一步擴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范圍,全面落實國家農產品加工企業收購發票抵扣政策、農產品加工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和符合條件的加工設備進口環節增值稅抵扣等政策。
(二十)支持供銷社系統基層組織體系建設。推動基層供銷社提質擴面,增強合作經濟組織服務鄉村振興的能力。對基層供銷社建設按照“新建、改造、提升”不同類別采取“先建后補、以獎代補”方式給予適當補助。
(二十一)支持農產品冷鏈建設和市場銷售。聚焦鮮活農產品主產區、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和脫貧縣,通過以獎代補方式,在產業重點縣圍繞蔬菜和水果,兼顧茶、中藥材、食用菌等特色農產品和優勢單品開展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統籌商務發展專項資金中相關專項,支持公益性農產品市場流通體系項目建設。將一級、二級農產品批發市場、針對目標市場的重點樞紐農產品集散中心、重點農產品產地集配中心建設納入省級重點建設項目庫,通過專項債券、基金投資予以支持。統籌商務發展專項資金,對外銷農產品商品化處理,用于第三方服務的上行冷庫,提供標準化托盤、周轉筐租賃、移動預冷設施融資租賃等第三方服務給予運營補貼。
五、支持農業農村綜合改革
(二十二)支持深化農村“三變”改革試點。支持農村產權制度改革,促進城鄉要素合理流動。鼓勵各地開展股權合作等方式,盤活農村資源資產。支持財政投入資金折資入股,深入推進農村“三變”改革。支持探索政企合作、農銀企產業共同體(SPV)發展等模式,撬動更多金融和社會資本投入農業農村建設。
(二十三)支持農村綜合改革試點試驗。按每村400萬元補助,建設23個紅色美麗村莊;按每村100萬元每年扶持706個行政村,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自主經營、參股經營、資產性投資、混合經營等形式,不斷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
六、強化財政支農資金監督管理
(二十四)實施資金全過程績效管理。按照全過程績效管理要求,扎實開展項目事前績效評估,強化目標實現程度和預算執行進度“雙監控”,規范開展績效自評和重點績效評價;充分運用評價結果,對成效明顯或績效較好的,適當加大支持力度,對成效不明顯或績效較差的,及時調整完善,適當壓減資金規?;蜻m時退出。圍繞實現農業現代化目標,科學編制項目績效目標。
(二十五)加強資金監督管理。全省各級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相應的資金管理辦法,嚴格支農相關專項資金和政府投資基金使用管理,嚴肅財經紀律,健全內部控制和責任追究機制,對違紀違規行為要嚴格依法依規進行處理處罰,保障資金安全合規、高效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