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南寧市司法局召開政府規章《南寧市居民住宅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辦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0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新聞通氣會。會議由市司法局副局長藍旭高主持,市住建局副處長級干部朱東平出席會議,參加會議的還有市司法局、市住建局相關科室人員。廣西日報、廣西廣播電視臺、南國早報、南寧晚報等自治區、市媒體記者到場報道。

《南寧市居民住宅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辦法》新聞通氣會
會上,藍旭高介紹了《管理辦法》的制定背景、立法過程,并對《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進行了解讀。朱東平介紹了我市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的開展情況。藍旭高、朱東平還就現場媒體提問進行了解答。

藍旭高介紹規章立法基本情況

朱東平介紹了我市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的開展情況
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應。《南寧市居民住宅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辦法》遵循“小切口”“精細化”的立法原則,突出立法針對性、實效性,聚焦保障居民飲用水衛生安全,重點在健全二次供水管理體制、加強二次供水規劃建設管理、規范二次供水運行維護要求、強化二次供水水質保障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管理辦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將為我市加強居民住宅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設施規劃建設和運行維護管理,保障居民飲用水衛生安全提供更完善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