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水安全,事關民生。近年來,資陽市兩級檢察機關按照上級院要求,結合資陽實際,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促進依法行政,全力保障飲用水安全,協力守護綠色資陽美好家園。
01
小區直飲水監管缺位
監督整改
近年來,不少居民小區出現現制現售的直飲水機。市民只需花幾元錢便可在飲水機上購買到滿滿一大桶飲用水。“這些水究竟安不安全?監管部門的監管是否到位?”不少市民對此充滿疑慮和擔憂。
2019年,樂至縣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部門成立多個工作小組,進行實地走訪。走訪中發現,位于樂至縣城的某新城等數個小區的現制現售水設備存在程度不同的問題。為此,檢察機關開啟了公益訴訟檢察工作。
調查發現,這些居民小區的現制現售水設備存在安裝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規范,更換水處理材料后未進行水質檢測,水質處理材料更換記錄見證人未簽字和記錄不完整等違法違規情形,負責現制現售水設備的經營者樂至縣某水設備服務部存在未按照規定建立和保存衛生管理檔案、未按規定報送水質檢測資料等行為,使眾多不特定人員的飲用水安全得不到保障,致使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樂至縣衛健部門未依法履行職責,對直飲水設備和經營者監管不到位。
樂至縣檢察院向該縣衛健部門發出檢察建議,要求其認真履行對現制現售水設備的衛生監管監測職能,督促經營者依法規范經營,對企業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衛健部門迅速行動,按照檢察建議要求對存在問題的直飲水機和經銷商進行了查處。
這幾件案件的集中辦理,成為全市首批直飲水機飲用水安全專項監督案。
02
小區二次供水存在安全隱患
監督整改
為積極回應群眾關切,讓老百姓喝上放心水、健康水,2020年,樂至縣檢察院繼續深化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對樂至縣某莊園等10余家高層住宅小區的二次供水設施情況進行摸排了解。
摸排發現,個別小區未對小區內二次供水管、供水從業人員開展衛生知識培訓,未建立衛生管理檔案,未按規定每半年對二次供水儲水設施進行一次清洗、消毒,未按規定每季度對二次供水設施水質進行一次檢測,亦未按規定將清洗、消毒、檢測情況及結果向用戶公示,存在重大飲用水安全隱患。
對此,樂至縣檢察院依法對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該縣衛健、住建部門進行立案調查,并向兩家單位分別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對上述問題進行查處和整改,及時消除居民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隱患。以上兩機關接到建議后,迅速整改,積極履職,取得良好效果。該案成為全市首例二次供水領域公益訴訟檢察案件。
03
縣城區飲用水源安全存在隱患
監督整改
城區飲用水供水水庫隔離設施破損,水庫周邊垃圾堆放,家禽下庫,釣魚……這些違規違法行為危及飲用水水源安全。檢察機關將其納入公益訴訟檢察關注的重點。
2020年,樂至縣檢察院對該縣城區飲用水供水水庫之一——某廟水庫進行了實地走訪調查。發現該水庫取水口正常水位線以上200米范圍內的陸域為樂至縣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該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存在隔離設施多處破損,水庫周邊有散亂垃圾,有人在水庫中違規釣魚,周邊群眾飼養的鴨鵝下到水庫中等問題。樂至縣水務局作為對該縣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負有管理責任的行政主體,未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對飲用水保護區的邊界隔離設施多處破損未修復,未對其實行封閉式管理,存在行政不作為情形,導致飲用水安全存在隱患,致使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樂至縣檢察院遂向樂至縣水務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該局依法履行職責,對水庫一級保護區邊界破損的隔離設施進行修復,實行封閉管理。樂至縣水務局收到檢察建議后,立即對相關設施進行了修復。同時積極開展走訪,宣傳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的法律法規,組織安裝公告牌,對全縣所有飲用水水庫加大巡查力度,制止破壞水源地一級保護區隔離設施及垃圾堆放、家禽下庫、釣魚等污染水體的行為,維護了全縣飲用水水源安全。
截至目前,全市檢察機關在飲水安全領域共立案30件,發出檢察建議24件,不僅保障了人民群眾的飲水安全,更有力促進了相關職能部門依法行政。
市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當前,全市兩級檢察機關正在全面深入開展教育整頓,我們一定會努力把教育整頓的成果轉化為進一步做好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的動力,聚焦人民群眾關心關注的食藥安全、環境污染等熱點問題,多辦案、辦好案,繼續用公益訴訟檢察守護人民群眾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