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杭州廉政網消息,日前,杭州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紀委對杭州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朱弘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經杭州市監委指定,杭州市富陽區監委對杭州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朱弘涉嫌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監察調查。
經查,朱弘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消費卡;縱容涉黑活動,為黑勢力充當“保護傘”;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朱弘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杭州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朱弘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由杭州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解除與其的勞動合同關系;經杭州市富陽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由富陽區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