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記者從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發布會上獲悉,《甘肅省節約用水條例》9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明確,在新建賓館、飯店、公寓、住宅小區、大型文化體育設施、民用住宅樓、機關單位辦公用房等建筑物時,我省將鼓勵建設獨立于自來水管道、水箱的再生水收集、處理、循環利用設施。

《條例》明確用水實行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相結合的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地下水取用水總量和水位實行嚴格控制,治理無序開采。同時,建立完善分類水價、分檔水價等定價機制,促進和引導全社會節約用水。非居民用水應當實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居民用水推行階梯水價制度。
《條例》明確,在城市新區建設、舊城改造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時,將鼓勵鋪設再生水利用管網,建設滲水路面和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在城市再生水輸配管線覆蓋區域內有再生水利用條件的工業生產、園林綠化灌溉、景觀水道和湖泊補給、道路保潔、汽車洗刷、公共廁所沖洗、建筑施工以及冷卻設備補充用水等應當使用符合用水水質要求的再生水。
城市園林綠化應當優先選種耐旱性花木。鼓勵建設下凹式綠地、下沉式廣場,加強雨水收集利用;公園、花園、房屋建筑物的成片綠化地應當采用穴灌、滴灌、噴灌、微灌等節水灌溉方式;景觀河、人工湖等應當優先使用非常規水源,減少使用地下水、自來水。
近年來,全省用水總量由最高的123億立方米下降至當前的112億立方米,萬元GDP用水量較2010年下降了60%,為緩解全省缺水狀況、改善區域生態環境作出了貢獻。當前,我省已明確了2020年、2022年、2035年三個階段的主要節水目標,細化了省直22個部門分工任務,提出了總量強度雙控、農業節水增效、工業節水減排、城鎮節水降損、缺水地區節水開源和科技創新引領六大重點節水行動29項具體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