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持續推進2020年項目實施。緊盯全年90萬畝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明確責任,強化措施,進一步加快項目審查審批、招投標等工作。在春季建設的基礎上,繼續推行項目進度月報制,抓好秋季黃金期,確保按期完成建設任務。到2020年年末,力爭全區高標準農田達到800萬畝。
二是深度做好農田建設項目謀劃。加快推進《全區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2019-2025年)》編制工作,指導市、縣(區)編制本地區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到2022年,全區高標準農田達到1000萬畝;到2025年,力爭把寧夏建設成為全國高標準農田示范區。
三是不斷創新農田建設項目機制。創新高標準農田建設多元化投入機制,不斷完善投資補助、先建后補等政策辦法,吸引金融和社會資本投入高標準農田建設管理。充分利用高標準農田項目區未利用地、園地、殘次林地、廢棄地等,拓展新增耕地來源,協調推動高標準農田新增耕地指標有償轉讓,指標調劑收益主要增加高標準農田建設投入。按照“縣負總責、鄉鎮監管、村為主體”建后管護要求,及時落實管護主體,探索專業化、市場化、物業化、信息化管護路徑,建立健全高標準農田建后管護長效機制。
四是切實加強農田建設項目管理。繼續抽調技術力量,分片包干指導市、縣(區)開展前期設計、審查審批及建設管理工作,做好全程技術服務;及時將農田建設項目立項、實施、驗收、使用等各階段相關信息落實到全國農田建設“一張圖”和監管系統中;根據國家標準,研究制定全區不同類型高標準農田建設地方標準及定額,健全耕地質量監測評價標準;加強對農田建設資金全過程績效管理,按照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要求,將高標準農田建設納入鄉村振興實績考核、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黃河杯”考評重要內容,強化評價結果運用,獎優罰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