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封面新聞記者從成都市人民檢察院獲悉了一起案件:某區一家洗滌廠違排放污水,違規抽取地下水。當地水務局等多部門聯合執法,對該企業處罰2萬元,同時投入二十余萬用于自來水管網鋪設。
某區人民檢察院發現群眾通過網絡理政平臺,投訴該區某村某洗滌公司違法排污的情況,相關行政機關和屬地街道辦多次進行現場檢查后,群眾仍反復投訴。該院經調查核實發現,該企業污水排放抽查檢測結果合格,企業不存在群眾投訴的違法排污問題。
同時發現該企業租用約1畝耕地用于建設沉淀池,且在未取得水務部門取水許可的情況下長期抽取地下水作為企業生產經營用水。
該院在查清案件事實、問題根源,并與行政機關多次磋商后,向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提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其責令該企業糾正違法行為,恢復土地原狀;向區水務局提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其對企業的違法取水行為依法查處。
某區人民檢察院在行政機關回復整改后對建議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了跟進,經實地踏勘、調取證據,確認被破壞耕地已經復墾,該企業已按照行政處罰決定繳納罰款兩萬元,同時投入二十余萬用于自來水管網鋪設。目前,該企業已使用城市集中式供水水源進行生產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