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盛唐時期,莫高窟23 窟中的雨中耕作圖。圖片來源:《敦煌石窟全集》
水從何處來?
敦煌農業之所以發達,皆仰賴水利灌溉的開發和利用。當地人民歷來視水源為命脈,敦煌遺書《渠規殘卷》中有“本地,水是人血脈”的說法。在這里,“非灌不殖,不澆不長”,沒有灌溉就沒有農業。唐代的敦煌地區已經形成了以甘泉水(今黨河)為主干渠,以馬圈口堰為總樞紐的水利體系。陽開渠、北府渠、都鄉渠、宜秋渠、神農渠、陰安渠、東河渠等七大干渠貫穿敦煌綠洲,另有百余條支渠呈羽狀分列于干渠兩側,干渠上還設有堰壩和斗門,這些共同構成敦煌地區發達的網絡狀農業灌溉系統。
那么敦煌的灌溉用水又從哪里來呢?
敦煌地區有黨河、苦水、獨利河和都河等水系。其中,黨河是敦煌境內最大的河流,是敦煌綠洲的生命源泉。黨河源于祁連山脈,以冰雪融水補給為主,地下水、降水補給為輔。一方面,由于冰雪融水占黨河多年平均徑流量的近一半,因此河水流量的年際變化較小。另一方面,黨河又是明顯的季節性河流,每年春季氣溫升高冰雪消融,形成少量地表徑流;夏秋季節暴發融雪性洪水,徑流量倍增;冬季冰雪凍結,河道基本干涸。
黨河的季節性徑流變化給農業灌溉帶來了困難,加之敦煌綠洲的耕地均為水澆田,而當地氣候干旱,蒸發量大,耕地的保墑性比較差,所以農田需水量很大。如果不能對水資源進行合理分配,就會對農業生產造成嚴重的不利影響。因此,在干旱少雨的敦煌地區發展綠洲灌溉農業,如何正確利用這些珍貴的季節性冰雪融水就成為關鍵問題。
如何科學用水?
古代敦煌人民在長期的生產實踐中探索出一套適合當地農業生產實際的農田灌溉方法,并以制度的形式確立下來,這便是敦煌遺書《沙州敦煌縣行用水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由于敦煌地區冬季氣溫低,土壤凍結,無法深耕,而早春時節河流徑流量小,無法滿足灌溉需求,所以那些需要在早春種植春小麥和稍后播種豆類的田地一般在上年的秋季就要提前耕整。因此,秋耕就成為一個生產周期的開端,而以秋收結尾。按照《細則》規定,當時一個農業生產周期要進行六輪灌溉,即“秋水灌溉”“春水灌溉”“澆傷苗”“麥田重澆水”“糜粟麻重澆水”和“澆麻菜水”。除了整個敦煌綠洲農業區的灌溉管理措施以外,每年大部分農田的澆灌次數、每次的澆灌時間和澆灌田地的種類等,《細則》中皆有詳細規定。
從氣候條件和農業生產實際看,唐代敦煌地區的農作物在農歷七月中下旬就已經收獲或者接近成熟,這時灌溉用水量大減,但河渠中水量依然充沛。而每年春季河流水量比較小,無法滿足整個敦煌地區的春耕灌溉需求。《細則》很好地解決了秋季和春季的用水矛盾,每年秋分前三天開始進行“秋水灌溉”,澆灌來年準備播種小麥和豆類等作物的田地,以確保次年春季這些農作物正常發芽,從而減輕春季灌溉的用水壓力。
“秋水灌溉”的結束時間并不固定,通常是到河水斷流時。由于灌溉水源主要是冰雪融水,而敦煌地區秋季氣溫年際變化大,河流的水量大小、斷流時間也有年際差異,所以每年秋季能完成澆灌的田地面積并不一致,可謂“隨天寒暖,由水多少,亦無定準”。
一般年份里“春水灌溉”是從春分前十五日開始,但這個時間也并非完全固定。當出現暖春情況,河水提早到來,“即須預前收用,要不待到期日,唯早最甚”,就要提早進行灌溉,從而最大程度地利用春季珍貴的灌溉水源。“春水灌溉”結束的時間相對固定,是在立夏前十五日。
小麥在生長期內所澆灌的次數只有兩次,第一次是“澆傷苗”,第二次就是“麥田重澆水”。“麥田重澆水”的時間在五六月份之間,這時正值小麥需水的旺盛期,加上此時氣溫較高,蒸發量大,如果不能及時澆灌,小麥的生長就會受到很大影響。因此,“麥田重澆水”必須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完成,所需時間一般不超過40天。
時至農歷六月,正是糜、粟、麻等作物生長的旺盛期,作物需水量比較大。此時又正值盛夏高溫期,蒸發量大,粟、糜等田地中土壤含水量少。要保證這些作物正常生長,就必須盡快完成“糜粟麻重澆水”。此時敦煌地區的氣溫已達高峰,河流水量充沛,加之種植面積較大的小麥又被排除在外,不需澆灌,所以本輪灌溉的速度明顯快于前幾次,最多不超過一個月。
當“糜粟麻重澆水”完成以后,小麥已經開始收獲,糜、粟等作物也進入成熟期,都不用再進行澆灌。此時尚需澆灌的作物只有麻類和蔬菜,所以這一次澆灌被稱為“澆麻菜水”。與之前相比,本輪灌溉沒有嚴格限制,用水可以“隨渠取便”。“澆麻菜水”開始的時間是在七月上旬前后,結束時間是每年秋分前三日,即“秋水灌溉”開始的時間。“澆麻菜水”的結束也標志著一個生產周期的結束。
當時的灌溉用水與農情之間緊密結合,抓住主要矛盾,錯峰用水,大大提高了水資源的利用效率。古人還充分考慮到春、秋兩季灌溉水源的年際差異,在制定《細則》時留有余地,在執行過程中具有一定的靈活性,在灌溉用水和作物生長過程中充分考慮到氣象條件,尤其是氣溫變化所帶來的一系列影響,盡量做到趨利避害。因此,《細則》中所規定的農田灌溉制度具有很強的科學性,非常符合當地的生產實際。
用水背后的氣候智慧
如果說《細則》本身就具有較高的科學性,那么古代敦煌人在科學制定《細則》之前,就需要建立一個圖景更加廣闊且更為重要的基礎前提,那就是正確認識整個敦煌地區獨特且復雜的氣候系統。
最遲到唐代開元年間(713-741年),莫高窟出土的寫本《沙州都督府圖經》有沙州“節氣少雨”的記載。沙州即唐代敦煌地區的建制名稱,這句話是對敦煌主要氣候特征的基本概括。《圖經》中又說:“山谷多雪。”敦煌地區地勢南北高、中間低,南部有黨河南山和阿爾金山,同屬于祁連山脈,平均海拔在3000米以上;北部是馬鬃山區,平均海拔約2000米;在南北山地之間,分布著黨河沖積扇三角洲等,也是敦煌的主要農業區。大氣環流中的水汽在西北風的推動下,在抵達敦煌南部山區時,隨著地形抬升遇冷凝結,形成雨雪降落。因此,敦煌東南部高寒山區降水較多,部分山峰常年積雪覆蓋,且分布有冰川。
《圖經》中還說:“立夏之后,山暖雪消,雪水入河。”大約在立夏之后,隨著氣溫不斷升高,南部山區的冰雪開始大量融化,形成的河水徑流正是敦煌地區農業灌溉的主要水源。唐代敦煌人還發現夏季河水的徑流量有“朝減夕漲”的變化規律,這反映了氣溫的晝夜變化。白天氣溫高,冰雪融水量增大,水流從祁連山一路向下,上漲的河水恰好在傍晚到達敦煌盆地;夜間則反之,因此次日清晨到達敦煌盆地的河水水量出現下降的現象。
正是因為對整個敦煌地區的氣候條件有了較為清晰的認識,古代敦煌人才能制定出科學可行的灌溉制度。這種灌溉制度從唐代永徽五年(654年)開始執行,在此后的一千多年中一直為當地人所沿用。現代著名考古學家夏鼐在《敦煌考古漫記》中記載,他曾在1944年獲得一份《敦煌十渠水利規則》,里面詳細規定了各水渠渠口的尺寸、輪澆次第、放水時限,并按照水勢大小及戶數多少分水,以求公平合理。顯然,這是后世對唐代《細則》的繼承與發展。
由于敦煌地區的氣候和水利條件非常特殊,為了確保糧食產量穩定,當地居民必須盡力協調使用寶貴的水資源。《細則》中所規定的農田灌溉制度有著相當高的科學性,非常符合當地的生產實際,對敦煌地區農業生產的穩定和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因此一直被后世敦煌人所遵循不悖。
前些年,敦煌地區以水資源為中心的生態環境曾一度失調,著名的月牙泉面臨干涸的窘境。因此,如何從可持續發展的高度出發,正確認識敦煌地區的氣候和水資源特征及規律,確保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維持敦煌的生態平衡,值得當代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