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新時期村鎮供水安全保障的新要求,滿足水利扶貧工作需要,北碚區水利局將2012年頒布的《北碚區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辦法(試行)》進行了修訂,2020年2月28日,北碚區政府第9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北碚區村鎮供水工程運行管理辦法(修訂送審稿)》(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旨在全面落實村鎮供水運行管理“三個責任”,即政府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供水單位運行管護直接責任;進一步明確供水工程產權和管護職責;加強水源保護和水質監管;建立健全供水和用水制度;完善考核獎懲和補助優惠政策;強化村鎮供水行政執法力度 ,明確了區水利局、財政局、衛健委、生態環境局、發改委等相關部門職能職責,為農村供水安全提供政策依據和保障。
《辦法》對助力解決脫貧攻堅“兩不愁三保障”飲水安全問題,促進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立長效良性運行機制,規范農村供水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