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省水利廳印發《關于做好當前農村飲水安全工作的通知》,對做好疫情防控期間農村供水保障和推進2020年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項目實施提出要求。
《通知》強調,要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期間農村供水保障工作,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把保障疫情期間農村飲水安全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嚴格執行農村飲水安全保障行政首長負責制,切實落實“三個責任”和“三項制度”。要實行水廠和供水井房封閉管理,嚴格安全隱患排查,對水源地、取水口等關鍵部位和水質凈化消毒等重點環節全面覆蓋不留死角,加強水質檢測和消毒,確保供水水質安全。
《通知》要求,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主動與當地衛生健康、生態環境等部門對接,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協調機制。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期間農村飲水安全領導責任制和應急處置機制,落實崗位工作責任制,做好農村飲水安全值班值守工作,及時掌握轄區內供水動態和疫情防控情況,確保群眾反映的農村供水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
《通知》明確,各地要加快推進2020年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項目實施,全省47個項目市縣要盯住“開春即開工”的進度目標不動搖。盡快完成項目實施方案編制工作,及時做好項目審批工作,提前謀劃項目招標工作。切實做好施工組織設計,保證項目順利實施,2020年度任務要在年底前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