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廣東省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中心城區居民類污水處理費從0.50元/立方米調整到0.65元/立方米。日前,該區物價局通報稱,明年居民類及其他類收費將分別比原收費標準上升0.15元和0.20元。
此次污水處理費調整是繼前年9月該區荷城中心城區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調整之后,第二次調整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調整后,中心城區居民類(指城鎮住戶、持暫住證租住戶和飲用區自來水農戶)污水處理費從0.50元/立方米調整到0.65元/立方米;其他類(指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商企業、社團、個體戶等)從0.60元/立方米調整到0.80元/立方米。
據悉,此次調整不包括荷城街道三洲片區,三洲片區居民類每立方米仍為0.5元,其他類為0.6元。另外,高明區其他鎮(包括原富灣鎮、西安舊圩區域)在各自污水處理廠未建成投入使用之前,其污水處理費仍按原標準執行,即每立方米收取0.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