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日起施行的《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島湖配水供水工程管理條例》,是杭州市首次同步為重大民生工程立法。今年4月,市人大常委會對該條例進行了修改,于6月14日公布實施。7月29日,市人大常委會專題調研《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島湖配水供水工程管理條例》執行情況。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于躍敏帶隊,鄭榮勝、繆承潮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咨詢專家參加。
調研組圍繞條例實施中有關工程建設與管理、水質保障、責任落實等重點工作開展調研,實地考察閑林水庫上游截污納管工程、配水井建設,并召開座談會,聽取市政府、余杭區政府有關條例實施情況報告。
條例施行以來,在市委的領導下,市有關部門和工程沿線各地切實貫徹執行條例,保障工程建設有序推進,加強千島湖水質保護,啟動生態補償機制研究工作。
會上,調研組成員就進一步細化完善生態補償政策、協調推進跨區域保護、加強生態環境和水質監測、做好工程善后工作等提出意見建議。
于躍敏指出,千島湖配水供水工程是重大的民生工程、生態工程,事關杭州城市長遠發展和百姓生活品質提升,事關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國家戰略實施。近年來,市政府和沿線各地守土有責、合力推進,條例得到有效貫徹實施。下一步,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認真落實市委的要求,進一步推動條例貫徹實施,共享共保優質水源。要善始善終保質保量推進工程建設,緊扣時間節點,全力保障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確保如期建成通水。要對照條例要求,同步推進工程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落實生態補償機制,加快分類管網建設,實現分類供水、優水優用;出臺條例實施細則,推動條例全面落地。市人大常委會將一如既往地依法履職,圍繞工程保護、生態修復、水質保障等組織代表視察調研,更好發揮人大代表作用,當好監督員、宣傳員,共同推進工程建設和生態保護。